主题:面对转基因,卫生部在玩忽职守 -- 牧川
面对转基因,卫生部在玩忽职守
2009年11月27日,农业部下属的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颁发了两种转基因水稻、一种转基因玉米的安全证书,但是这个安全证书是非法证书。
转基因主粮的安全证书,其审批的主责任部门应该是卫生部。
请看下面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四条: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第十三条: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成立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另外国家还专门针对转基因食品,制定了《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转基因食品属于“第二条 (四)因采用新工艺生产导致原有成分或者结构发生改变的食品原料”的内容。
《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新资源食品的监督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的新资源食品包括:
(一)在我国无食用习惯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
(二)从动物、植物、微生物中分离的在我国无食用习惯的食品原料;
(三)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微生物新品种;
(四)因采用新工艺生产导致原有成分或者结构发生改变的食品原料。
第三条 新资源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卫生法》及有关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对人体不得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慢性或其他潜在性健康危害。
第五条 卫生部主管全国新资源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资源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据此分析,卫生部才是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主责任部门,是转基因食品审批的主责任部门。
卫生部主管全国新资源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成立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而此次转基因主粮安全证书的颁布,却是由农业部下属的一个技术咨询机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颁发转基因安全证书,这一行为本身是非法的。
但是问题的关键却是,国家法律明文规定,卫生部是转基因审批的主责任部门,但是农业部却违法审批!
同时,卫生部有法不依,不对农业部的行为进行批评和追究,却玩忽职守,假装不知道!
这说明什么,这说明卫生部也不敢说话。
那么究竟是谁在主导转基因的违法审批?
附:农业部科技教育司 2009年2月20日发布并生效的农办科函[2009]5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三届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委员的函》(摘录)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三届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委员的函
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组建的第二届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任期已满。为做好换届工作,请你部门协助推荐下一届委员会委员。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安委会的职责
安委会是农业部履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职能的技术咨询机构,主要对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开展评价,并提出咨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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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转基因,卫生部在玩忽职守
🙂太牵强。 pingshc 字137 2010-05-20 02:1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