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房地产感想:市场与权力博弈导致的波浪起伏 -- wqnsi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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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转上海的消息
“另外,对于已经出租的住房,并按时缴纳了房产税的购房者,将考虑不再重复计税。”实际上已经缴纳了房产税,本不应再交。
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年税率为1.2%。
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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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改过。 1 wqnsihs 字0 2010-05-12 01:02:44
🙂转上海的消息 1 精工梅花西铁城 字937 2010-05-11 20:22:55
😁哈哈,先在部分城市试行吧 2 淘气 字270 2010-05-12 06:31:51
🙂房产税计税方法有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
🙂新闻:上海将征收房产税 部分房企收到短信提醒 2 天子码头 字3357 2010-05-11 18:31:23
🙂引用的文章是地产党的反击,但是是决策层的软肋。 5 wqnsihs 字110 2010-05-11 18:40:39
🙂果然上海是傅作义故伎重演 4 wqnsihs 字1095 2010-05-17 20:14:40
🙂建议决策人士回去重读《毛选》,提高执行力 1 wxmang的书童甲 字6 2010-05-17 21: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