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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孩子们的血能否换来媒体责任感? -- 胡亦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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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转叶大侠所说的文章:自杀及犯罪社会行为模仿和传染性的研究

斯坦福大学教授关于自杀及犯罪社会行为模仿和传染性的研究

From Influence: Science and Practice, Fourth edition

by Robert Cialdini, 2001

Published by Person Education Company . 该书被选为斯坦福大学的经典社会心理学教材。

作者系美国著名实验社会心理学教授。

以下载自该书中关于自杀和犯罪现象的一小片段。 ----------------------

任何一种能使70%的纽约人把钱包原封不动地归还给失主的力量当然是很了不起的。然而在涉及到类似的人的行为对我们的巨大影响力时,这一类研究所显示的只不过是冰山一角,让人印象更深刻的例子还很多。但我所知道的最有说服力的例子是从一个看上去有点荒谬的统计数字开始的:在每一次自杀事件成为头版新闻之后,都会发生多得惊人的飞机坠毁事故。在这些坠毁的飞机中既有属于个人和公司的私人飞机,也有航空公司的班机。

比如说,紧接着某些被广为宣传的自杀事件(Phillips,1979),死于商业航空公司飞机坠毁事故的人数增加了十倍!而且不仅死于飞机失事的人数增加,死于汽车事故的人数也激增(Phillips, 1980)。这是怎么回事呢?

有一种解释马上就冒出头来:那些引起自杀的社会条件也导致了其他的死亡事故。比如说,某些有自杀倾向的人对一些给人造成压力的社会事件(经济滑坡、犯罪率上升、国际局势紧张)的态度可能是一了百了。而另一些人的反应则可能是愤怒、烦躁、神经紧张或者心不在焉。如果这样的人驾驶或者负责维修我们的汽车和飞机,这些交通工具势必变得比较不安全,那么汽车、飞机事故激增也就不足为怪了。

按照“社会条件”论的解释,一些相同的社会因素既引起了人为死亡,也引起了事故死亡,而这就是对自杀事件的报道与致命事故之间关系如此紧密的原因。但另一个有趣的统计数则指出这种说法并不令人信服,因为致命事故激增的现象仅仅局限于那些自杀事件被广为报道的地区在社会条件相同的其他地区,如果媒体没有报道这些自杀事件,致命事故并没有明显的增加。即使是在报道了自杀事件的地方,失事率也是与对自杀事件宣传的广泛程度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对自杀事件的宣传越声势浩大,随后的失事率就越高。因此,看来并非同样的社会条件既刺激了一些人自杀,又触发了飞机和汽车的失事,而是对自杀事件的公开报道引起了这些事故。

为了解释这种现象,一种“丧亲论”被提了出来。因为在头版头条报道的自杀事件经常涉及到著名的受人尊敬的公众人物,这些报道可能使许多人陷入了深切的悲哀之中。他们变得不知所措、心事重重,在飞机、汽车上也粗心大意起来,结果导致了我们所看到的汽车、飞机失事事件的剧增。虽然丧亲论可以解释对自杀事件的宣传与随后的事故之间的联系——听说自杀事件的人越多,痛不欲生和粗心大意的人就越多——但它不能解释另一个触目惊心的事实:报道单人自杀身亡事件的新闻仅仅导致单人死亡事故的增加,而报道自杀者同时也杀死他人事件的新闻却会导致多人死亡事故的增加。简单的“丧亲论,不能解释这种模式。

看来对自杀事件的报道不但会导致随后的汽车和飞机失事,而且这种影响还非常具有针对性。这个有趣的现象是“社会条件论”和“丧亲论”都无法解释的。那么我们到底应该如何来理解这种现象呢?圣地亚哥加州大学的一名社会学家认为他已经找到了答案。他的名字是戴维。菲利普斯,他的答案是“维特效应”。

维特效应的故事虽然令人感到不寒而粟,但也引起了人们极大的兴趣。两百多年前,德国伟大的文学家歌德发表了一部名为《少年维特之烦恼》的小说,小说的主人公维特自杀身亡。这本书出版后造成了极大的轰动,不仅使歌德名声大振,而且在整个欧洲卷起了一股模仿维特自杀的风潮。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好几个国家都把这本书列为了禁书。

菲利普斯教授的研究兴趣之一便是追踪从那时开始一直到现代所出现过的各种形式的维特效应(Phillips, 1974)。他发现紧接着对轰动性的自杀事件的报道,在报道所涵盖的地区,自杀率便有广大幅度的上升因此他做出了这样的推论一些内心痛苦的人看到别人自杀身亡的消息之后效仿了他们。也就是说,社会认同原理在这里得到了一种病态的展示——这些内心痛苦的人按照其他内心痛苦的人的做法采取了行动。

菲利普斯是从对1947 年至1968 年间美国自杀事件的统计得到现代维特效应的证据的。他发现每次轰动性自杀新闻报道后的两个月内,自杀的平均人数比平时多了58 个。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每一次对自杀事件的报道都杀死了58 个本来可以继续活下去的人。菲利普斯同时发现,自杀诱发自杀的现象主要发生在对前次自杀广为宣传的地区。而且,这种宣传越是广泛,随后的自杀者就越多。

读到这里,你可能会觉得维特效应与自杀事件对交通死亡事故的影响实在是相似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菲利普斯教授也正是注意到了这一点。事实上,他认为在报道轰动性自杀事件后的所有额外死亡都出于同徉的原因:一些人盲目地模仿了这些自杀行为。在得知他人自杀的消息后,便有为数不少的人认为自杀对自己来说也是一种不坏的选择。其中一些人马上毫不犹豫地行动起来,从而导致了自杀率的直线上升。

其他一些人的做法则可能没有那么直截了当。有好些理由一一维护自己的声誉,避免家人受到羞辱和伤害,让受瞻养者按保险政策受益——都使他们更愿意让自己的死亡显得像是意外事故而不是自杀。因此,他们的目的很明确:用人们不易觉察的方式使他们驾驶或乘坐的汽车或飞机失事。他们使用的方法大家听起来可能都很熟悉。商业航空公司的驾驶员可以在起飞的关键时刻掉转机头往下撞,或者可以违反指挥塔的指令莫名其妙地把飞机停在已经有别的飞机使用的跑道上;汽车司机可以将方向盘一转,向一棵树或迎面而来的车辆冲过去;汽车或者飞机中的乘客可以使驾驶员失去操作能力,引起致命的坠毁或相撞;私人飞机的驾驶员可以不顾雷达信号的警告,撞向另一架飞机。因此,按照菲利普斯博士的观点,轰动性自杀事件之后交通事故的数目之所以直线上升,就是维特效应在悄悄地起作用。

我认为这是种很高明的见解。首先,它对所有的数据都做出了圆满的解释。假如这些书果真的是隐性的模仿自杀事件,所有这此现象都是可以理解的:事故在自杀事件报道后大幅度增加升幅最大的时候是在自杀事件已经广为言传,因而为大多数人知晓的时候;意外事故的明显增加仅仅局限于报道了自杀事件的地区;单人自杀仅仅导致单人失事。而多人死亡的自杀事件仅仅导致多人死亡的失事。总而言之,在所有的这些现象中,模仿都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菲利普斯的见解还有第二个很有价值的地方。它不仅帮助我们解释现有的事实,而且能对尚未被发现的书实做出预测和推断。比如说,如果自杀事件报道后异常频繁的事故的确是由于模仿而不是意外,那么这些事故就应该更加致命。因为一心想了结自己生命的人的目的是快速而肯定的死亡,所以他们使用的方法也应该更具破坏性,比如说用脚踩加速器而不是刹车,使机头向下而不是向上。当菲利普斯分析事故记录来检验这种预测时,他发现在轰动性自杀事件报道一周后的商业飞机失事中的平均死亡人数的确比一周前的高二倍多。在汽车交通事故统计中也可以发现类似的现象。在轰动性的自杀事件之后,汽车事故中受害者的死亡速度比通常情况下快了四倍(Phillips, 1980)。

菲利普斯还有另外一些有趣的预测。假如自杀事件报道后事故的增加的确是因为一批人在盲目模仿,那么他们最可能模仿的应该是与他们类似的人。社会认同原理指出,我们经常根据其他人的行动来决定自己应该怎样办,但正如“遗失的钱包”实验所表明的,我们最容易受其影响的还是与我们类似的人。

同原理的确是这些事故背后的罪魁祸首,轰动性自杀事件的主角和那些随后制造事故的人之间就应该有明显的相似之处。菲利普斯意识到这种证明只可能来自仅仅牵涉到一辆车一个人的汽车事故的记录,于是对媒体所报道的这一类自杀事件中司机的年龄,以及紧接着这种报道后的这一类事故中死亡的司机的年龄做了比较。又一次地,预言得到了证实:当报纸详细报道一个年轻人的自杀事件之后,我们所看到的是年轻司机把车撞到树木、电线杆、路堤上酿成悲剧;但当新闻报道了一个老年人的自杀事件之后,车祸的主角便是老年司机居多了(Phillips, 1980)。

最后的这项统计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我完全被说服了。与此同时我也深深地受到了震动。很显然,社会认同原理的影响力是如此深远,其触角已经延伸到有关生死存亡的根本性决策过程中。菲利普斯教授的发现揭示了种非常令人痛心的倾向:对自杀事件的报道使一些与自杀者有着某些共同之处的人也决定自杀,因为他们觉得自杀成了一种可以接受的正常行为。而最可怖的是,在这一过程中,许多无辜的人也死于非命。

好像这些发现还不够让人心惊肉跳,菲利普斯后来的研究又给了我们更多担惊受怕的理由(Phillip,1983):在我们这个国家里,任何种广为言传的暴力行为都会刺激很多人竞相模仿。比如说,晚间新闻报道的重量级拳击冠军赛就能够明显地提高美国的凶杀率,而对1973 年到1978 年间重量级拳击冠军赛的详细分析则证明了模仿者与被模仿者之间惊人的相似性。当黑人拳击手输了一场比赛时,随后十天内年轻黑人的凶杀死亡率便会显著增加。相反,当白人拳击手输了时,随后十天内则有更多的年轻白人被杀害。当把这些结果与前面关于自杀的类似结论结合起来时,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广泛宣传的暴力行为,不论是针对自己还是针对别人的,都极有可能传染给其他类似的人,造成非常有害的影响。

但社会认同原理的负面影响最富戏剧性的表现形式恐怕还是模仿性的犯罪。在70 年代,最引人注目的模仿犯罪行为是劫机。那时候劫机事件就像空气中的病毒传播得一样快,隔不了多久就会发生一起。在30年代,伪劣产品又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其中最著名的例子有泰诺胶囊中注人氰化物和格白婴儿食品中加玻璃的事件。根据联邦调杳局法庭专家的说法,每一次这样的案件在全国范围内报道之后,平均都会有30起类似的案件发生(Toufexis,1993)。而更近的例子则有令人发指的传染性的群体屠杀事件。第一起这样的事件发生在工作场所,然后,令人难以置信的,传到了校园里。比如说,在1999 年4 月20日科罗拉多里特顿发生两个高中学生进行血腥屠杀的事件后。警察部门报告了二十几起来自问题学生的类似的威胁、计划或企图。两起这样的企图甚至获得了“成功”:在里特顿血案之后的十天之内,一名阿尔伯塔的14岁少年和一名佐治亚州康页斯的15岁少年,打死或打伤共计8名同学。

这种大规模的事件是值得我们深入地分析和研究的。为了真正地了解它们,把它们之间的共同点找出来很有必要。在工作场所杀人案中,观察者们注意到这种案件经常都发生在邮局,所以把问题的症结归结到了美国邮局工作环境中的“难以忍受的压力”。而在学校的杀人案中,评论家们也注意到了一个非常奇怪的现象:所有这些出事的学校都位于乡村或郊区,而那些永远都处于火山爆发的边缘的城市中心的学校反而相安无书。所以,新闻媒体向我们指出,在乡村或郊区长大也有一种“难以忍受的压力”。根据这些说法,邮局的工作环境和小城市的生活环境造成了在那里工作或生活的人的爆炸性的反应。这里的逻辑很简单:类似的社会环境导致了类似的行为。

但是,当我们试图了解交通事故中呈现出来的奇怪规律时已经考虑过类似的社会条件这个解释了。菲利普斯就考虑过这样的可能性(Phillips, 1979):在一个特定的环境中,一组共同的社会条件导致了一系列的自杀。但这种解释当时并不令人满意,现在也同样不令人满意。为了找到一个更好的解释,有必要再接触下现实:在邮局工作或是在乡村或郊区生活,难道比在煤矿工作或在城市内部帮派成群的危险街道上生活有着更加“难以忍受的压力”吗?不至于吧?当然,在杀人事件发生的特定环境中的确存在某种紧张因素,但这种紧张因素看来并不一定比在其他环境中更严重(而且经常还更不严重)。不,“类似社会条件论”缺乏足够的说服力。

那么这个合理的解释在哪里呢?我马上就想到了社会认同原理。根据这条原理,人们经常会效仿其他类似的人的行为,尤其是在他们对自己没有把握的时候。那么,还有谁会比个牢骚满腹的邮局工作人员更像个牢骚满腹的邮局工作人员呢?又有谁会比个心怀不满的小镇青少年更像一个心怀不满的小镇青少年呢?不幸的是,在现代生活中不少人都存在这样那样的心理问题。他们会怎样处理这些问题取决于很多因素,而其中的一个就是观察与他们一样的其他人做出了什么样的选择。就像我们在菲利普斯的研究数据中所看到的,高度公开的自杀会导致很多类似的人的自杀,我相信同样的逻辑也可以解释高度公开的群体杀人事件。因此与自杀事件一样,媒体工作者们也应该好好反省一下应该怎样报道杀人事件,把它们放在多么显著的位置。对杀人事件极尽渲染的报道不仅仅扣人心弦、煽情、具有新闻价值,而且也是恶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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