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5月策略思考:小盘股的继续依赖印花税靴子何时落地? -- 轻阳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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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行人第一次申报后,根据中国证监会第一反馈意见要求,2008年8月27日,北京市财政局再次出具《关于确认华昊公司所持碧水源公司股份转让情况的函》,进一步确认如下:“我局兹确认华昊公司于 2005 年 9 月依据连城资产评估公司对碧水源公司整体资产的评估结果,按照其所持碧水源公司 48%股份对应的净资产价值
112.028 万元,溢价以 190.4488 万元的价格协议转让给碧水源公司管理层。我局对
上述股权转让行为及其引起的碧水源公司股权结构变动不持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