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福建网民诬告案 -- 睡午觉的手艺人
涉嫌强奸杀人重罪,用吸毒这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小小违法来轻松解套,这种人物当然不如杀人放火无罪释放的超级牛B,但也够牛B的了。这种似是而非的律师技巧能解释的了案子疑点吗?
高税率高油价高房价高通货膨胀率并不可怕,因为人民并不知道从自己手里被拿走的能不能经由另一渠道惠及自身,而司法不公很容易让人民认识到自己被奴役的实际悲惨处境,我们只是屁民而已。那些对案情疑点置之不理,咬住三位义士帖子中未经证实(实际上也未被证伪)个别的词句哓哓不已的人们,不好说他们个个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五毛(西西河如果没有五毛倒是怪事了),我怀疑他们有没有良知。如果他们有孩子,这孩子的确不太检点,但突然有一天被告知孩子死了,悲痛的他们发现官家的解释破绽百出,我先在这里奉劝他们一定要相信政府,一定不要去央告路人发帖,尤其是注意鉴别不要找任何和《08宪章》有关系的人帮忙,切记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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驴兄,我服膺您的博学敦厚,我刻薄悲观偏激多了。以河友家人来类比严晓玲悲剧的确很不好,我接受您的批评,以后一定改正。驴兄有好多值得学习处,时月不见,鄙吝之心复生。
良知和事实不属同一层次范畴,无所谓谁超过谁。能不能认清事实是智力问题,对同一事实能否产生同样道德判断是道德问题。一个社会有某些共同的道德标准,在阶级分化的社会,良知也有阶级性。房价涨跌,房奴们和任志强们显然不同一立场。对卡廷屠杀案、波兰总理坠机事件,龙应台《大江大河》事件,更早的土改问题,都可以看到对立双方各掌握一部分事实并据此生发议论,到诉诸良知时,才发现立场无法调和,都有煽情嫌疑。其实开展阶级教育唤起阶级仇恨,煽情是我党一大法宝呢。
我年轻时被告知学马列重点要学其立场、观点和方法,立场是首位的。古人说读圣贤书所谓何事?取义成仁而已,可见重点不是学权术,而是塑造立场。曾国藩论将领要具备四种能力,随即指出,“大抵有忠义血性者,则四者相从以俱至,无忠义血性,则貌似四者,终不可恃。”
我服膺的是格瓦拉的立场——“每逢世界上横行不义的时候﹐你若是愤慨得发抖﹐那么你就是我的亲戚。”站在这个立场上,因个人智力禀赋阅历不同,可能会做错事,看错人,一旦发现自己错误也决不惮于公开承认并修正错误。但如果立场不站在这边,可能会有些小聪明、有点小口才,明明他们、我与林老太一样,完全有可能被侮辱被损坏,却对林老太没有基本的同情,对仗义为林老太说话的人却不宽容,鲁迅说,奴才比主子更狠。
“诬告诽谤”一案承载了两个任务,台下的是严晓玲非正常死亡一“案”,台上的“诬告诽谤”案反而是附属。如果严晓玲确如当地司法部门所鉴定是宫外孕死亡,那么诬告诽谤成立。如果林老太怀疑的对,女儿死的冤枉,轮奸杀人情节属实,当地司法部门随之会遭质疑,顺藤摸瓜黑白两道勾结事实不难查清。法官考虑到这些情节,虽然三网友帖子所言并非完全准确,比如轮奸罪犯数量、某公安局长是否涉案错误,无罪释放也可期待。驴兄说:“
林老太两年来不断上访,就希望立案侦查,众网友不惜触线不是为了诬告某人、更不是煽动叛乱,颠覆政权,正是为了让严晓玲一死立案,他们虽然付出重大代价,但严晓玲一案终于曲折进入司法程序,那不是一帮土皇帝所能控制的,三网友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可以上诉,严晓玲非正常死亡有了公正审判的可能。正如杨三姐在滦县不能为姐姐申冤,到天津高家就摆不平了吧。
我有罪推定一下:如果林老太怀疑有实据。地方司法部门草草定调抓人,现在骑虎难下,宣判无罪慑于网友打蛇随棍上,人言汹汹难以收场;宣判有罪,随之会脱离地方掌控,同时为罪犯背书,麻烦更大,倒台人更多。如果真如驴兄所说事实俱在,为什么审判一再推迟?抓人容易放人难了。
我看了那些辩护律师的博客,他们呼吁撤销指控,要求保障言论自由算是走错了路。撤销指控则好不容易进入司法程序的严晓玲一案回到了原地。言论自由由宪法规定,在政法实践中,地方法院无资格解释宪法,公民无法提起宪法诉讼,这条道早堵死了。
他们争取取保候审、保外就医,争取尽早公开审判是对的,在中国的看守所里面,不大好说会不会再出现骷髅死、洗脸死、躲猫猫死等各种匪夷所思“意外”,三位网友本来已经付出很大代价,如果再横死狱中,是公民权利之痛,也是司法之殇。如果此类事情一再发生,积累下大量矛盾,让普通公民对司法完全失望,那就等着大家一起毁灭吧。从这个角度上说,众网友着眼于一个个具体罪恶,让民冤得申,却是体制的维护者。河里那些不就事论事、不讨论严晓玲案情,却拿JY帽子压人,还和什么《08宪章》扯上关系的家伙,真正形左实右啊。
你说舆论干预司法,我也同意这个担忧,但在哪山唱哪歌,在一个司法相对独立公正的国家,弱者能得到一定的司法救济,舆论定罪的确会干扰司法独立,否则要法院干嘛?有公民大会或议会就可以了。但在中国现阶段中,弱者得到救济少的多,既然司法不能独立于长官意志、政党之外,凭什么要让它独立于舆论之外呢?对比西方,我们这里舆论的参与司法的确别扭,但还有上访、政法委、批示治国等别扭存在,这是现阶段国情,很难一蹴而就。舆论起了上诉法院作用,既然司法在本地无法独立,那就争取更高一级政法当局介入,毕竟他们与地方势力瓜葛少,不会为了庇护几个瘪三乱了大局,更有可能公正审理,当事人也更容易接受上级司法当局的判决。至于地方政法当局为什么公信力如此之低,事事都要向上捅,那就是执政者应该考虑的问题了。
这个帖子偏激点了,大体还不离谱。不打不相识:【原创】福建网民诬告案回江城孤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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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吸毒这么点事都罩不住,居然能包庇杀人和轮奸? 18 清道斩斫田令孜 字256 2010-04-16 19:12:17
🙂你就是个SB五毛,操你妈。 轻车都尉 字125 2010-04-19 06:54:00
🙂个人认为这个观点确实比较有力 1 神仙驴 字79 2010-04-16 21:34:32
🙂看不出多么有力!说不定小骂大帮忙
🙂我不认为超越事实的良知该叫做良知,那只是煽情 25 神仙驴 字1035 2010-04-17 14:24:44
🙂用“良知”说事的,往往远离事实 黑翼炽天使 字26 2010-04-20 03:11:13
🙂【整理】时间太久了,幸好福建方面的文章咱家存了 4 清道斩斫田令孜 字11609 2010-04-16 19:17:08
🙂我在关心 1 清道斩斫田令孜 字110 2010-04-16 18:4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