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对不起我无聊了,记录在虹桥机场二号航站楼发生的事情 -- 天籁无声
首先,你碰到的情况和文中那个女的不同。你的保湿喷雾小于100ml,第一次让你过第二次又不让过,你还可以说安检有刁难之嫌。文中那位女士,她的牙膏从标识上看确实超过了允许携带量,第一次安检没查出来那是安检的工作失误,不能以此为理由就认为第二次安检不让她过就是故意为难她。打个不恰当的比方,某人坐公交车不买票,第一次可能乘客太多,售票员没查票就让他上车,第二次售票员查票把他抓了,他总不能说,第一次你让我上车,第二次为什么不让我上?你这是双重标准,是刁难。
其次,可能安检人员水平不高,作为当事人肯定很火大。但如很多河友说过的,这事儿如果发生在国外,一旦你和安检人员发生身体接触,那么轻则禁止登机,重则直接进局子,没有道理可讲。安检人员工作有失误,你可以事后投诉,但如果当场发飙,那结果只会是你自己倒霉。别说动手,即使只是吵架,在袋鼠国也可能被禁止登机并在警察的监护下离开机场。机场/航空公司给出的理由是:你憋了一肚子气上我们公司的飞机,天知道你在天上会不会一时冲动干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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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我也碰到过!关键是标准严重不同! 8 空气精灵 字1168 2010-04-12 20:39:18
🙂我曾经带了一小瓶风油精 红黑树 字104 2010-04-15 00:17:15
🙂为什么有故意为难的感觉? 1 熊熊熊熊 字347 2010-04-13 22:56:38
🙂不大同意空气的看法
🙂已经说了这是标准的问题 1 空气精灵 字1112 2010-04-13 23:35:23
🙂这个允许我再多加一句 天籁无声 字582 2010-04-14 00:43:36
🙂如果安检完全没有失误,那就不会有911 bluesknight 字630 2010-04-14 00:02:50
🙂还是男人好,身上不带这些 祺祺 字100 2010-04-13 09: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