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整理】地方政府在房地产困境中的角色 -- wqnsihs
农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入市是早晚的事。
新农村建设需要的资金只可能从这里出来,中央财政不愿出,地方财政给不起,市场配置缺乏盈利动力。
不让农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入市才是对农民不公平,凭啥你政府征用俺的土地就可以10倍、几十倍卖高价?
法律是可以修改的,尤其是不合理的的法律。
以前国企自建的干打垒也不正规,无非是加强监管而已,建设局、规划局等现成的机构都有,无非是拿不到施工许可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不能动工而已。
收益归村集体所有,低利用强度的农村建设用地入市,将有效增加供应,降低成本,对大多数房奴都是有利的,当然政府出让土地的价格可能降低,收益下降,这也算是代价之一吧。
目前土地管理有一定的弊端,真正应当严格控制的用途转用,即严控农业用地转为非农业用地,对于现成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应当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
物业服务当然不能安置所有失地农民,也没有任何一种方法可以安置所有失地农民。但能安置总比让他们天天晒太阳、坐茶馆、打麻将好吧,对于40、50的失地农民,本乡本土有千元左右的工作,我想拒绝的不会太多。更何况,除了物业服务,在人口聚居到一定程度,其他第三产业的机会也就出来了。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压缩 7 层
🙂没有那么多房奴 2 向前向前 字579 2010-04-09 09:12:20
🙂中心城区,空置率没那么高! 老老狐狸 字258 2010-04-09 10:44:03
🙂整体空置率还是高 2 向前向前 字582 2010-04-09 23:01:10
🙂等等看吧
🙂俺觉得供求关系的估计很成问题 1 雪里蕻 字357 2010-04-09 08:44:40
🙂我是这么看的 7 老老狐狸 字1221 2010-04-09 10:35:23
🙂看来跟老兄似乎是老乡 1 perjon 字194 2010-04-10 10:35:58
🙂那年温州人来蓉炒房声势浩大,不过 老老狐狸 字24 2010-04-11 04:5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