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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写食主义---沈宏非 -- 天地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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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动物生猛

我去小榄看一个朋友,近晚饭时,又来了若干朋友的朋友。其中一人提议,去吃一点特别的东西。一行人穿巷过桥,从后门潜入一家饭店,又绕到厨房一角,掀开一堆纸皮箱,打开灯,笼子里是一只眯着眼睛的猫头鹰。

  我不吃猫头鹰。很久以前、起码是政府颁布有关法令之前,我曾吃过一次。只能炖汤的猫头鹰,苦涩,谈不上好吃。另外,上面提到的那一只,猛地一看,跟我女儿正在悉心调教的那只大眼睛furby,实在有几分相似。

  就像绝大多数的野生动物,猫头鹰据说也有疗效,主要是明目。本草纲目则说,去毛去肠,油炸,食而能治疟疾,其肝则为法术家所用。尽管人们普遍相信,到目前为止,治疗疟疾最有效的药物依然是奎宁,不过因猫头鹰有惊人的夜视能力,故“明目”这种象征性的暗示,与驴鞭壮阳、虎骨强关节一样,更不失为一种顽固而可爱的思维方式。

  不过,这种信仰也不总是局限于形而下的阶段―――王军霞跑得快,偏偏倒是吃了马俊仁炖的甲鱼,而不是兔子。滋补是一种很玄的东西,至于野生的是否就比驯养的滋补,并无充足的科学根据,主要以经验相传,有时甚至只是文字游戏,玄而又玄。“本草”一类的典籍里面,当然有大量的验方,但是,一个笃信吃了狮子肉,就会“壮胆助神,雄健威武”,吞下狮子的大便,则能“淤血清散,杀灭百虫”兽部者,却往往会忽视一碗米饭也具有“益气、止烦、止渴、止泄痢、调合五脏、聪明耳目”谷部之神效。在国产雪茄也声称能止咳化痰的情况下,超过五十万年的人类驯养动物史,显然还不足说服一个“滋补”的迷信者放弃对未经驯养动物的垂涎。在某种程度上,北京周口店人一天的饮食,比人民大会堂的国宴更能使他心驰神往:早点,是一只真正的野山鸡;到了中午,来了一顿剑齿虎大会餐;最气人的是,夜宵时分,这些被宠坏的,甚至连狗都看不上,偏要把一头狼弄来烧烤。

  与此同时,他还有这样一种模糊然而坚定的信念:野兽比人生猛,野生动物比驯养动物生猛,欠生猛的人吃了这些生猛的动物,就会变得像原始人那样比较生猛。好汉,我祝你金枪不倒,祝你万寿无疆,同时也希望你在新千年的那天深夜没有看过电视,因为我见到,世纪曙光初现的那一刻,基里巴斯岛上那些南太平洋土著,仍然意态安详地在沙滩上跳着不紧不慢的舞蹈。相比之下,挤在纽约或者香港街头的那些人的动静,可就要生猛得多。

  除此之外,似乎也找不出更多的证据来推翻“野生比驯养滋补”的神话。周作人说的比较诚恳:“有些飞走的小动物,不必搜求来吃。既有普通的鸡豚也就可以够了,无须太过馋痨,一心想吃个别的肉。”话已经过去了大半个世纪,今人对于“个别的肉”的景仰,对于那些妄图以普遍扼杀个别的行径之愤慨,却是与日俱增。譬如,在商家常常以养殖鱼假冒同类野生鱼的险恶环境下,香港的海鲜专家张文生先生,便练就了一身反欺诈的绝技,他在著作中指出,人工养殖的鱼因较少接触阳光,所以看上去神情有点呆滞。

  神神乎其技。只是我担心,若由像我这种又馋又急的来执行此观察任务,最后弄到神情呆滞的,很可能是鄙人而不是鱼――――回到猫头鹰之夜,那天晚上,我们吃了榄角蒸鲮鱼,皆水乡土产。亲切,熟悉,犹如邻家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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