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李庄 被 黑了,呵呵,好,我喜欢! -- littles
按你的说法,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律师都只是写在法律条文上的,真实社会上根本就没有?宪法、刑法、公务员法等等也是写在纸上的,从来没用过?
哦,听你一说我终于明白了!原来警察不是属于法律体系的,只是政府官员的私人打手。
理智合法的方法早告诉你了,不愿听,还是听不懂?为什么还要把理智合法的方法和使用警察打黑对立起来?警察打黑只是理智合法的方法的一部分,而且还要依照法律程序来侦察、取证。取得确实的证据检察院才能起诉,证据经过法院的审理确认才能判决。不能一时性起就抓人,为达目的也不能不择手段。纵观整个过程,重庆方面和李庄纠结的主要是口供,李庄翻船也是在口供。高法早有司法解释,口供不能单独作为证据。如果警方有确实的证据,龚刚模翻不翻供都不重要,为什么李庄还要唆使其翻供?。既然龚刚模已经出来配合警方指认李庄“作伪证”,为什么警方只凭口供就急吼吼的把李庄抓了,而不是采取技术手段在龚刚模的配合下取得坚实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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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了,但是不可能依靠法律体系啊。 littles 字38 2010-03-16 20:50:21
🙂先搞清前提条件 原装二师兄 字92 2010-03-16 22:35:29
🙂法律体系在没有的时候怎么建立? littles 字330 2010-03-16 23:28:31
🙂都建了几十年了还是在纸上?
🙂既然如此,黑社会从何而来?重庆犯了什么法? littles 字1109 2010-03-17 05:56:04
🙂重病有了药,不吃就会自己好吗?或者有了药,就再也不会得病 原装二师兄 字631 2010-03-17 07:23:35
🙂就是说药还是得人来吃,否则跟没有一样。 littles 字754 2010-03-19 20:24:50
🙂小童鞋,你可真能搞笑 原装二师兄 字145 2010-03-19 20:5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