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李鸿忠省长,你得瑟什么 -- 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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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存在抢走,完全可以到公安局报案。
而且当时那么多记者在场,抢走至少有张照片吧。
说白了,南方的一向伎俩“碰瓷”
像《参考消息》记者在采访时自称是新华社的一样
这是您自己想象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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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的关键不在于双方当时说了些什么 9 注注 字657 2010-03-10 18:26:58
🙂参考消息的记者可以新华社记者署名,反之亦然。 孤山子 字165 2010-03-11 22:20:36
🙂同意。记者没错。李应该道歉。花 子玉 字0 2010-03-11 02:40:29
🙂“抢走”是要公安部门定性的
🙂算是拿走,不算抢。为什么他可以拿走人家东西呢? 1 子玉 字0 2010-03-11 02:41:49
😂以后哪天您老人家在街上被人“拿”了什么走 7 老驴 字278 2010-03-11 00:31:55
🙂不好意思,有些话不是我说的 清道斩斫田令孜 字378 2010-03-11 00:36:38
🙂记者不这样问,怎样问? 子玉 字62 2010-03-11 03:2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