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半文摘】想象力尚有缺陷央视火灾起诉名单 -- 抱朴仙人
换一句话说,所谓毒品,其标准定义是:“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换一句话说,一个邮政工作人员即使知道自己在运输吗啡,那么他也不会因此触犯什么法律,为什么?很简单,他认为这种运输是合法的。
极端一点的例子,某个项目要求运输某样违禁品从 A 点到 B 点,某个工人从经验上可以判断出运输物品相关的种类,但未被具体告知该行为的合法性(就算被告知,也只是口头上的),只是依照经验认为这个行为是合法的。
照你的说法这个医院负责搬运药品的职工应该拒绝工作,因为他们根本没办法证明自己搬运的物品是否合法;就算他看过相关的文件,也需要证明文件的真假;即使他证明了文件的真假,也无法保证未来药品的用途……太扯了。
你真要辩解的话(我真搞不清楚你为什么要辩解这种事),着眼点应该在媒体的报道是否属实上,比如说,宋等人参加了搬运的行为,但不是因为搬运这个行为被起诉的换句话说,必然包括了其它的行为。
总之,变量很多,但你给的解释也太可笑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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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本职工作与参与违法过程是两回事吧? 1 蚂蚁不爱搬家 字204 2010-03-10 03:27:58
🙂如果知道是毒品 惶恐 字43 2010-03-10 06:08:48
🙂对呀,烟花是合法的,所以起诉搬运工是不是脑残行为? 请我吃饭 字0 2010-03-10 23:57:38
🙂……所谓的牛角尖吗?我已经觉得我的类比很简单了……
🙂哇 惶恐 字112 2010-03-10 15:39:55
🙂你根本就没看过起诉书…… 蚂蚁不爱搬家 字0 2010-03-10 20:17:42
🙂烟花是谁发明的?有专利登记没有?考没考虑安全问题! 无事忙 字0 2010-03-09 00:16:18
🙂我倒是向另一方面想象了下 吴承骏 字36 2010-03-08 15:5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