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集体土地补偿标准地区政策差异之大的疑惑 -- 味之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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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一带由于城市发展迅速,规模工业区的兴起,尤其是在深穗地区的郊区,农民们都在自家宅基地上建起了七八层甚至十几层的大楼。我去广州的时候也见过,好像是老白云机场附近?那个新造的什么体育中心?一幢幢农民起的大楼鳞次栉比,两幢楼之间的间距非常小,甚至对方楼内的人可以手握到手。
听到过几则新闻,讲的是深圳市内的城中村动迁,那些造了大楼的村民和政府讨价还价动迁款,动辄上千万十分惊人。
我不禁产生疑问,这些人的确是集体户口有土地证的村民,可是造的那么大的楼,是否有房产证?面积有多大?我不太相信建了两千平方的楼,政府就登记了那么多面积。动迁时真能用这幢楼为标准来索要天价补偿款?我个人认为,补偿也只是按土地证上的合法宅基地的面积进行补偿吧。所以我不解那些人真能以一幢楼来和政府讨价还价的。
我比较了解上海的政策,上海不允许农民在宅基地上建造超过3层的建筑。即使有,也算违章搭建。无论是房产证的登记上,还是动迁补偿上,我记得最高封顶是200多平米。
所以我不太清楚广东或者全国别的地方在这个问题上是如何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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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体土地补偿标准地区政策差异之大的疑惑
🙂以我所知确实有 1 丢丢 字1025 2010-02-23 09:23:24
🙂谢谢您的指点,政府也太窝囊了! 味之素 字400 2010-02-23 09:42:34
🙂这个不知道 丢丢 字204 2010-02-23 10:42:43
🙂我们在一亩地赔偿原则上不准超过四千! 观望者 字0 2010-02-23 05:2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