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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反虐待动物法》与道德标准。 -- toji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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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反虐待动物法》与道德标准。

孔老夫子说“君子远疱厨”,据我的理解是说,君子不忍见动物被杀,而躲着走厨房。这个想法被多人批评为,“伪道德”,靠,孔子还说过“食不厌细”呢,想吃猪肉,又不忍见杀猪。这个争论和对《反虐待动物法》的争论有点类似,有人说了,你不让吃猫狗,那么就为什么让吃“猪牛”呢?不都是动物么?更容易被进一步延伸,植物也是生命呀,为什么不出一个《反虐待植物法》呢?

这个问题很难让人回答!

实际上,道德本身就是“虚伪性”要多一些。举个例子,一个人把另外一个人一刀杀死,还是一万刀杀死,哪个更有道德呢?有人认为都一样,反正都是一个死吗;也有人认为前者更为仁慈一些,因为他让死人少受些折磨。我相信,大多数群众认为后者的意见更具有“代表性”。道德原本就是“大众的行为准则”,并非少数人的特立独行的准则,也非万世不变的真理,仅仅是当下大众的观念而已。

道德和“大众的观念”是联系在一起,这点很重要,它不是真理,不是自然界的规律。体现了它的主要特点,就是,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变迁的,随着地域变化而变化。比如,在明清时期,“贞洁”就是当时一个重要的道德观念,如果那时寡妇守寡,我们可以说她不符合现在的道德,绝对不能说她不符合当时的道德。只不过当时的“道德”拿到现在来看,简直就是“陋俗”。

有点扯远了!

让我们回到《反虐待动物法》,单就“吃猫吃狗”这一件事情来看,和我们老百姓的当下的道德观念有所差异,但也并非差得很远。在南方,尤其广州,吃猫肉非常盛行。吃狗肉的人群就更多了,比如东北,比如贵州。从食谱流行的趋势来,《反虐待动物法》确实有点过高要求了,所以引起很多网友的批驳。

但是,英文讲,however

该法律有没有其可取性呢?有!现在有一个普遍的趋势,就是猫狗作为宠物越来越普遍,很多家庭都把宠物当成家庭的一员。如果你站在他们的角度来看,吃猫狗就是不可以原谅的了。电视上也有很多报道,说某某宠物协会拦截运猫狗到南方的汽车。从西方人的角度来看,他们也是把猫狗当成朋友,他们也是坚决反对吃猫狗的。

那么有的网友说了,你爱护猫狗,那你不吃好了,干嘛管我们呢?

这就说到了,道德的另外一个属性,就是“高尚性”,它接近大众观念,但是比大众观念要稍微高一些。记住,是“稍微高一些”而非高很多,高很多那叫“理想”了。道德是逐渐进化的,比如以前在生产力落后的情况下,我们打死老虎保护人,那叫“道德”。现在生产力强大了,我们既能保护人,又能保护老虎,“道德”又变成禁吃“野生动物”。随着猫狗逐渐变成我们家庭成员变得越来越广泛,禁吃猫狗会变成越来越多人的呼声。

无论如何,减少我们人类的食谱上动物的种类,总比扩大它,更为“道德”——一个环保主义者说。

放生动物,让他们在自然中自由生活,比大规模饲养它们,更为道德——一个环保主义者再说。当然了,从现在的生产力来说,这个要求已经高出了大众的接受的层次,所以说它不是道德,而是理想。

通宝推:快刀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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