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中国还真有吃饱了撑的文人啊 -- 晨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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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反虐待动物法》,应该把何为“虐待”在法理上界定清楚,然后各省级立法机关才能有根据法理制定区域内法规的可能。
如果“虐待”的定义明确了,食用猫狗是否构成“虐待”也就会相应明确,这个结果应该只与法律的定义有关,和地方具体情况无关——要么是虐待,要么不是虐待,或者在什么情况下构成虐待——这些规则应该是全国一致的,因为我认为全国各地在何谓虐待的定义上,应该是基本一致的。
这个法条是在耍滑头,非常恶劣的滑头。这比脱离社会实际情况作出生硬的规定还要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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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法是《反虐待动物法》,说保障民族习惯很牵强。 鹿萌 字0 2010-01-27 23:42:57
🙂在一个法律里面对相关方面做规定很常见,他把具体适用下放给 anubis 字44 2010-01-27 23:59:19
🙂没那么复杂,起草者就是个普世价值派,争取所谓“动物福利” 鹿萌 字64 2010-01-28 00:07:59
🙂这个二十三条在耍滑头
🙂这是中国立法的特色,所有细节都由行政部门去制定法规。 anubis 字0 2010-01-28 06:21:21
🙂我也感觉这个建议稿很混乱。 鹿萌 字208 2010-01-27 23:39:48
🙂这人压根是扯闲淡. 1 abadcafe 字154 2010-01-28 00:14:45
🙂所以说保障动物法更合理,谁有全文没有。 anubis 字0 2010-01-27 23:4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