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维和牺牲8人追悼会规格超常之高 -- 十年一觉
我个人认为,这次死于海地地震的8位警察,属于因公殉职,评为烈士不合适。试想,汶川地震的时候多少人就那么死了,难道都是烈士?只有地震发生之后,在救援当中牺牲了的,那才可以称为烈士,是吧?比如我记得汶川地震后有架直升机坠毁了的,那是可以评为烈士的,维和警察和军人是可以类比的,当然还有其他各行各业的救灾英雄。
如果担心吸收不到优秀的维和警察,那可以有其它的方式,比如提高维和警察的待遇以及抚恤金额等,而且这恐怕更实在,也更容易形成制度,毕竟谁也不是冲牺牲去的是不是?
拿雷锋来类比也不合适。雷锋因公殉职之后,当年中央主要领导都题了字,号召全国人民向雷锋同志学习,这确实是很高的荣耀。但一来总结了雷锋的很多先进事迹,让大家感觉这人确实很突出,确实值得学习;二来并没有因此而打破常规制度,比如雷锋没有被评为烈士,没有追记几等功,更没有搞降半旗之类活动,因为他去世就是工作当中的一次意外,这和死于地震、疾病等是差不多的。后来的孔繁森方永刚沈浩等也是采取这类树英模的方式,大家对这这种方式并没有什么异议(顶多是对某人该不该树为英模有争议)。
而这次死难的维和警察,并不是英模(不是走这条路),如果总结他们的先进事迹,工作环境多么危险,工作业绩多么突出,胡锦涛题字、号召向他们学习、接见遗属、敬献花圈(甚至亲自吊唁,这和九常委集体参加还是不同的吧),借机向人民普及宣传维和行动的常识和必要性等,这不会有人说啥的。但是把葬仪的规格提那么高,这就牵涉到制度的问题,难怪人家会质疑,起码有重外轻内的嫌疑,当领导的,一碗水端平是很重要的。我都不说国内外的差别了,我就想问,将来要是外派的维和人员,如果发生飞机失事等意外,或者因病去世该怎么办?你现在规格都这么高了,如果以后在地震和其他天灾的救援过程当中有人牺牲怎么办?如果在执行维和行动中有人在战斗中牺牲怎么办?后两者是真正的烈士了,难道和意外殉职的等同视之?
如果说中国要提升维和的规模和级别,那这个规格问题就更应该慎重,参与维和的人数次数增加,意味着因各种原因死亡的人数次数增加。象去年汶川地震那样的大事,九常委一齐出动挺合适的,但是今年这个事件,我个人感觉搞得过了,毕竟作秀也是要看时机的。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压缩 2 层
🙂花《为人民服务》,点到要害了 1 左手拈花 字0 2010-01-27 20:37:27
🙂支持,送花 一个历史 字128 2010-01-25 05:25:53
🙂这个说的完全不对 3 右手抓饭 字176 2010-01-24 08:49:57
🙂质疑有理
🙂您自己觉得这是否可能会成为定例? 5 神仙驴 字955 2010-01-25 09:26:57
🙂我认为我的原帖讲得很清楚了 3 采诗 字1050 2010-01-26 01:56:12
🙂国内的烈士才不是问题所在 3 flux 字238 2010-01-24 18:17:27
🙂你这个说法不对 1 右手抓饭 字158 2010-01-24 18:5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