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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求助】抄家一事不明,请教方家 -- 树袋熊毛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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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只能说,每一个抄家事件都是个例,不可能一样。

偌大的中国,文革时期的六亿人口,你无法用某些事情在一次抄家事件中不曾发生,就以此断定这些事在其他地方不曾发生,甚至说这些人是在抒情或控诉(这大概是“撒谎"的婉转说法)。

但是这些事件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全都没有经过正当的法律程序,不是由国家机器来执行的。

像我在小眼看文革提到的那样,我们家抄家时,一些东西如唱片之类的当场砸碎,一些东西被拿走,当时当然是没有清单的。后来把发还的书重新放到书架上,原来几个满当当的书架有一小半是空的。我不知道父母亲的原版外文业务书到底丢了什么,只知道我看的清末民初版的水浒、红楼、西游记和说岳全传全都没了。

当然我们家是没有黄鱼的,只是个工薪家庭,书是我们的财产。对了,家里以前有一个手摇的打蛋器,就是那种在超市和99分小店里可以买到的金属的小玩意儿,也被抄走了,后来也还了回来。

另外,我在读书杂记也曾提到,插队时在公社办公楼的杂物间里发现了一堆抄家物品,那只是用一个箩筐胡乱装了起来,我很怀疑那是经过仔细清点了的。

我的姥爷是个退休多年的医生,当然够不上黑九类中任何一类的,也不属于任何单位。只是老人喜欢古董,喜欢收藏,大家只是哄着老人高兴,邻里们都知道,当地居委会组织了一批人上门破四旧,倒也没有难为人,只是把瓷器全都砸了,字画全都烧了。当然我的舅舅、阿姨们怀疑那些大都是赝品,即使是,也至少应该是清末民初的仿品,放在现在,也值不少钱吧?要是有一两件真品的话,呵呵.....

据我了解的情况是,大多没有清单,更不可能给被抄人家收条,但封存在单位的仓库里,可能按一家一家的分开放。当然金条之类的贵重物品大概会登记造册。

再说,即使有了清单,即使全部归还,能为这种带上红袖章,扯上一面红旗就可以随便进入人家,拿走中意的物品的行为增加一丝一毫的正当性和合法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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