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美国法人选举捐款上限取消ZZ -- Levelworm
纽约时报今天的头条:选举捐款的裁决将改变政治局势
华盛顿消息----通行了一个世纪的理解被放到一边,两项重要的判例被推翻,周四,意见严重分裂的最高法院裁定,政府不能对法人企业给候选人政治捐款加以限制。
多数派的意见认为,此项裁决是对宪法第一修正案言论自由原则的维护,即政府不能干预政治言论。反对派的意见认为,允许企业资金涌进政治圈将堕落政治。
这项5比4通过的决议表明了法律原则的大幅度转变,并带来巨大的政治及现实中的后果。选举财务法律专家说他们期待着这项决议,劳工联盟和其它组织也同样如此,从而改变目前选举的运作模式。
“既然第一修正案有效,"安东尼法官代表包括4个保守派成员的多数派说,“它禁止国会仅仅因为参与政治言论而对公民或公民团体进行分类,监禁。”加斯丁法官则宣读了一份长长的反对意见。他说多数派犯的错误在于将企业言论等同于个人言论。他的意见得到了其余三个自由派的支持。
威斯康星州参议员罗斯,一位麦凯恩--芬哥尔德法案的创立者,将此项裁决称为“可怕的错误”。
芬哥尔德,一位民主党人说,“此项裁决忽略了关于司法限制以及尊重从前判例这样重要的原则,给了企业资金在联邦选举中一个重要的角色。”
肯塔基州参议员米奇,共和党领导人及对原法律的长期反对者,称赞法庭决定是“非常重要的一步,目标是归还这些团体宪法第一修正案赋予的权力,保障他们能在选举日之前能表达对政治候选人和政治议题的意见。”奥巴马总统已经签署声明号召国会“对此裁决作出反应”。
他说“通过今天的这项裁决,最高法院已经对我们政治中的特殊利益资金开了绿灯。这是大石油公司,华尔街银行,人寿保险公司以及其他大的利益团体的胜利,它们每天在华盛顿显示其力量,从而压倒了普通美国人的声音。”
这个案子有个不一样的开始。它涉及了纪录片“希拉里:一场演出”---90分钟的刻薄政治评论和游说新闻大混杂。该片由保守派非盈利公司“公民联合”拍摄,在2008年民主党初选时发布。
同年,公民联合败诉给了联邦选举委员会,终止了在有线电视点播节目中的播出计划,以及广播电视中的广 告。但是影片在6个城市的影院上映了,通过DVD和互联网也能得到。
低级法院说2002年的两党竞选改革法案,通常被称为麦凯恩--芬哥尔德法,禁止了原计划的广播。该法案禁止在初级选举30天之前,大选60天之前,由企业法人资助的选举相关资讯通过电台,有限电视及卫星播放。该法案放开了老技术手段如报纸,和新技术如 Youtube.
上述法案在2007年被高等法院限制为,“相关资讯是指不合理的干扰,而非针对具体候选人的投票或反对请求。”它还要求电影及广 告应公开捐助人的姓名,并出具口头或书面的免责声明。
低等法院说,这部电影是被禁止的资讯,其有一个目的“告诉选民希拉里不合适,如果她当了总统美国将变成危险地区,观影者应该不投票给她。”
麦凯恩-芬哥尔德法规定了例外,就是广播新闻报道,评论和编辑。
在主要观点上,安东尼法官的多数派意见得到了首席法官琼恩,法官安托尼,萨缪尔和科莱恩斯的支持,而加斯丁法官的反对意见得到了法官斯蒂芬,茹丝以及索尼娅的支持。
当此案在去年三月初次辩论时,看起来争议是在一个小的地方。法庭可能判决说,公民联合不是麦凯恩-芬哥尔德法所指的那类企业法人,或者说该法不包括90分钟的纪录片,或者有线点播节目不在该法限制范围之内。周四的裁决否定了上述可能。
没有在六月做出决定,法庭将此案推迟到九月份,进行很罕见的重新辩论。它要求双方当事人提出一个和结论非常相关的问题,法庭是否需要推翻1990年的裁决,即奥斯丁对密西根商会,此案例赞成了对法人企业支持或反对政治候选人的限制,还有部分马克康尼对联邦选举委员会在2003年的裁决,该案例同样支持了麦凯恩-芬哥尔德选举财务法的主要内容。
周四,法庭对自己提出的问题给予了彻底肯定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