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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讨论】中国上古史的原始资料哪里去了? -- 任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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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坑儒的背后是愚民政策

从李斯当初的一番话来看,秦朝是不喜欢知识分子的。其看法和后世的某些时候有点类似,就是这些人想法太多,动不动就臧否国事,煽动百姓,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辟禁。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

所以秦焚书坑儒的目的,就是愚民政策。这也正是贾谊在过秦论里面总结的:"焚百家之言,以愚黔首"。

而坑儒仅是一方面,我认为其实背后还包含有对知识分子的大规模迫害,就像秦对亡人、赘婿、贾人所做的歧视政策那样。坑的仅仅是一些犯了禁的460人,其他的则被"益发谪徙边"。按照陈胜的说法,就算是戍卒也好,"戍死者固十六七"。而且这些被谪徙边的,根本就是去当劳力的,死亡率只高不低。

总之,这一次秦对读书人的处罚如此严厉,连太子扶苏都看不过眼,为之求情说:"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但秦皇一意孤行,不听,反而把扶苏从身边赶走,发配到边塞"北监蒙恬於上郡"。要知道扶苏的这次强出头的后果极其严重,直接造成了秦二世的即位和秦王朝的灭亡。

另外,前面说焚书的时候,如果某人犯了胆敢不烧之类的过错,后果就是"黥为城旦"。城旦可不是很有前途的职业,还要搭配脸上刺字的肉刑。城旦算是比较轻的徒刑,刑期四年。城旦白天防御寇虏,黑夜修筑长城,担负双重劳务,异常艰苦。

集解如淳曰:“律说‘论决为髡钳,输边筑长城,昼日伺寇虏,夜暮筑长城’。城旦,四岁刑。”
当时秦始皇正在大规模修长城,极端缺乏劳力,所以当时黥为城旦的人为数众多,基本上都被押送到边疆修筑长城。(读书人所可能犯的罪行不只私藏书一种,还有其他的如知情不报等等,"见知不举者与同罪")。

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出土秦简》在秦律条文中,对管理城旦方面有成文规定,说明秦长期以来城旦就是其工程劳作的主要人力,并形成一套完整成熟的经验和律条:如1、有完城旦的,不加肉刑,只髠剃头发;有刑为城旦的,受黥、劓、剕刑后去服役。2、城旦身穿红色囚衣,头戴红色毡帽,颈上系着黑绳,脚胫带着铁钳。3、老年城旦不必监管,有指名需要监管的,加以监管。4、城旦、城旦舂出外服劳役不准前往市场或在市场门前停留休息,路经市场中间的要绕行,不得通过。5、城旦劳作损坏器物或工具的要受笞打,每值一钱,打十下,值二十钱以上,重打。如不立即笞打,主管的吏应赔偿其价值的一半。6、城旦劳动表现好的可减刑为城旦司寇,城旦舂可减刑为舂司寇,都是二岁刑。城旦每二十人由城旦司寇一人监帅。城旦司寇是比较可以信赖的犯人。用以防御盗贼和匈奴。7、城旦表现特殊好的,男可减刑为鬼薪,给宗庙采集薪柴;女可减刑为白粲,给宗庙舂祭神用的精米。鬼薪、白粲劳作方面更为自由。8、城旦每天吃两餐饭,做重活的,早餐一升,晚餐三分之二升;做轻活的,早晚餐都是三分之二升;有病的按律发给。9、违犯纪律的城旦,用少给口粮予以惩罚,每天给三分之二升,合正常口粮的一半。10、地方上有专管粮食的机构,也有严格的管理规章。(见《睡虎地出土秦简》原文请参阅《释居庸》一文)

修筑长城,两边用木板夹牢,中间一层一层填土,筑城人用木杵一下一下捣实,随着夯歌劳作,一层一层夯筑。军吏在一旁执鞭督促,监工人员用锥形器扎一扎,看看是否夯实。城旦每天吃两餐小米饭,未必果腹,衣服褴褛,其苦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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