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中国国有银行业的现状 -- 忘情
共:💬49 🌺117 🌵1
这些说法早就在网上流传了,但是细推究起来很多都没道理。比如
3、银行多给了钱->储户义务归还
4、银行少给了钱->离开柜台概不负责
银行多给了钱,储户当然有义务归还,这没什么不合理的。银行少给了钱,如果你有证据或当场发现,银行也不会不给,离开柜台后你又没有证据当然银行不能给了。总之,最少从这两点上我看双方还是很平等的。
ATM的问题要复杂一点儿,关键还是你能不能掌握有效证据,无论是少给钱还是假钞,你只要当场保存了证据并拨打服务电话,一般都好解决。
这种情绪发泄贴还是不发的好。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忘情没有查证 大白2 字12 2009-11-12 06:32:23
🙂我碰到的德国私有银行也是这样 雷声 字72 2009-11-11 04:12:51
🙂立法倾向保护银行啊 Cipher 字100 2009-11-11 03:21:14
🙂公道一点儿说,这些情况也许都存在,不过毕竟还是个别现象。
🙂银行少给了钱没有证据,多给了钱就有证据了么? 夜月空山 字72 2009-11-13 05:14:37
🙂关键在于“当场”二字 3 meokey 字271 2009-11-10 09:39:42
🙂那就自带摄象机~~ 头头 字29 2009-11-10 19:55:36
🙂银行多给了钱,我离开柜台了干嘛还要退还?你银行不也 非真 字16 2009-11-10 09: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