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访谈记录:原国民党起义军人王自治的优抚补助情况 -- 苍野
以下访谈记录,已通过E-mail方式得到富平县民政局优抚股的审定
访谈议题:原国民党起义军人王自治的优抚补助情况
访谈对象: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民政局优抚股
访谈人:水木社区历史版 编辑 冯滔
访谈时间:2009年8月17日上午,电话形式
访谈纪要:
1. 从2007年4月1日开始,给王自治老兵发放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现每月增至270元;每季度一发,直接打入老人账户,可在任何一个银行网点取现。
2.国家政策规定,对于在乡生活困难持起义证的国民党起义人员,参照我军在乡复员军人的标准,发放定期定量生活补助。此项补助由相关人员提出申请,经核实批准后,由当地民政部门发放。
3.具体的定期定量补助金额,国家规定是,比照当地市范围内的人均纯收入,1945年前参军的,按不低于当地人均纯收入的90%发给;1945-1954年间参军的,按不低于当地人均纯收入75%发给。王老兵的补助金额是参照富平县所属的渭南市人均纯收入确定的,已不低于国家规定的要求。
4.王老兵的老伴无起义证,所以无法享受此项补助;另,革命年代,配合我军战斗的担架队等支前民工,按政策规定,也不在此项补助覆盖范围内。
5.2008年秋发放的500元,系特殊困难/临时救济性质的一次性补贴。
6.王老兵有三个儿子和三个女儿。三个儿子均上学受到高等教育,其中一人原在县医院内科工作,现已退休,一人现在富平县留古镇初中工作,另外一人在内蒙古地质部门工作。国家发给老兵的定期定量生活补助体现了国家对这部分人员的关怀,老人的赡养责任并应由其子女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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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军在乡复员军人是指1937年7月6日后至1954年10月31日开始试行义务兵役制以前,参加八路军、新四军、东北抗日联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脱产游击队、解放军、中国人民志愿军等,持有复员退伍证件或组织批准的复员在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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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访谈记录:原国民党起义军人王自治的优抚补助情况
🙂这才是尊重历史 老广 字2 2009-08-24 12:27:41
🙂顶,实事求是. 加冷 字0 2009-08-21 19:27:32
🙂顶了。为这种严谨踏实的态度。 风中的羌笛 字0 2009-08-20 23:48:28
🙂事实很重要,煽情很娱乐。 bluewei 字0 2009-08-19 20:41:18
🙂儿子不孝怪共产党?! 6 樱木花道 字194 2009-08-19 19:40:36
😏不怪共产党怪谁? 加东 字70 2009-08-24 12:44:45
🙂方军还真不是“怪共产党”,他怪的是所有中国政权 夜月空山 字24 2009-08-24 15:4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