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这几天国内很热闹之:通钢万人打死总经理 -- AK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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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恩,换个问法,
新劳动法是最好的切入点,如果得到全面的贯彻保护,也许就不会有这些情况的出现。遗憾的是,有不少精英认为它导致了很多企业的破产,应该被取缔,例如大名鼎鼎的张五常:
说了这几句,我想到新劳动合同法,想到不久前几家考虑到中国下注的美国机构,提到此法有恐惧感。我于是说新劳动法一定要取缔。只轻轻带过:这些朋友知道我骂过不少笔墨,再大骂一番会触犯边际效用下降定律。
顺便提及,因为新劳动法的存在,一门搞事的行业出现。听说有些“搞事”之徒是以分帐的形式由“专人”指导的。说搞事,因为这些“员工”基本上不打算安分守己地工作。他们受聘一两个月,找到雇主的“非法”行为,要求赔偿和解。要求不多,三几千元一般不难拿到。这样,新劳动法是鼓励了不事生产的“劳工”。这方面,或多或少,或轻或重,地球上所有劳工法例都有类同的效果。
http://finance.ifeng.com/news/opinion/fhzl/20090714/9330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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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换个问法, 5 南方有嘉木 字414 2009-07-28 12:08:18
🙂据我看到的一小角,陈国军一流并没有被逼到怎么样, 1 桥上 字140 2009-08-02 05:25:38
🙂给您送宝,呵呵 南方有嘉木 字90 2009-08-04 07:27:36
🙂这个就是嘉木你的本行了
🙂看了张五常的话,觉得极愤怒 38 南方有嘉木 字1992 2009-07-28 12:55:31
🙂我觉得这个劳动法 2 zhydrag 字610 2009-07-30 10:48:15
🙂张五常现在的表演更多的时候是倚老卖老 1 木尔 字126 2009-07-28 18:12:31
🙂支持嘉木MM 4 井底望天 字72 2009-07-28 15: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