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问题 -- 六千
我再来点详细数据:
兵团的政治地位与其承担的“屯垦戍边”的任务不相称。现在较为流行的观点是把兵团当企业看待(尽管兵团已经建立了四座城市一个建制镇,拥有了这些城镇的政府职权和财税权),认为“兵团在挤占地方”,而兵团法律地位的不确定,使得兵团政治地位低下。
兵团职工的权利和义务不对等。兵团职工为国家创造了巨大的财富,但是他们因为体制的特殊性,只能参加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除兵团四个城市外)。兵团是自治区组成部分,仅在自治区一级与自治区党委、政府间存有隶属关系,与自治区人大和党委之间存在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并同时隶属于中央。而它的农垦师和团场,则在兵团系统内实行垂直领导,与地州和县市一级党委、政府间均无任何隶属关系。这种状况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日益健全完善的今天,显得很不正常。
兵团的自然资源权属不稳定。只要与地方发生纠纷,“割地赔款”的大都是农牧团场。如农八师原开垦的300万多亩耕地,几经蚕食,已经被地方占去四分之一。农九师尚存的土地面积仅为原土地面积的33%,近几年少数地州县市单位行文又强行划走701万余亩。尽管目前兵团土地面积已勘界完成,但是对于已经失去的土地让兵团人的辛苦努力付之东流,这在一个法制国家里,也是很不正常的。
兵团企业与地方企业税负不均等。兵团所属农牧团场和工矿企业,都是按国家税收的规定上缴各种税金。税收留成可用以发展地方上的公共事业,兵团却无权享受,只能以税后利润来维持和发展公共事业。兵团修筑的道路,不但要自己投入巨额资金,还要向地方上缴养路费。
兵团职工负担过重。兵团体制的主要弱点是:既不属一级政府,又不属军队序列,没有税收和工商,不享受国家的税收返还(尽管新疆自治区决定从今年起将兵团工业企业缴纳的地方税收,以2005年为基数,超基数增长部分全额返还兵团,并积极帮助兵团解决行业管理、资源保障等问题。但仍然是杯水车薪,因为2005 年的税收基数仍然相当巨大);但同时却要承担政府的相关职能和义务,已经沦为“二等公民”的兵团人能否确保兵团的稳定,这些都是值得深思并急需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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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穿越了 六千 字68 2009-07-17 05:23:13
🙂知青的说法要早的多 渔樵山人 字66 2009-07-18 22:50:58
🙂但是新疆那时候就是称之为“知青”的 冷逸 字56 2009-07-17 05:41:02
🙂关于兵团的凄惨和郁闷,很多人兵团人都提过了。
🙂是不是有点像大明卫所、军户? 九合诸侯 字0 2009-07-18 22:17:36
🙂要算企业,就给央企的地位 雷声 字42 2009-07-17 03:06:28
🙂老大,楼下冷逸兄说你有个贴子讲兵团很细 米爹 字28 2009-07-16 23:36:19
🙂那是在神仙驴的私人板块,讲到是兵团的组织结构 苹果乐园 字38 2009-07-17 02:0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