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那位兄弟提供下邓案一二两份通告,以及最初通天时的新闻报道 -- 潜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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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也许可以这么说,
但是重点是,现行法律必须得到尊重和遵循
比如说邓女这案子.如果民意觉得适用法条不合适,处刑也不合适, 可以推动修改所涉及的法条.下一次有类似的案件,得到更合理的判决.
但是现在这种情况,第一,你不知道特定行为会遭到什么样的判决,所以,震慑作用会减轻.
第二,更糟糕的是, 由于民意可以被推动来实现对先有判决的改动.那么就是会哭的孩子有糖吃. 在这种情况下,谁会乖乖的遵循判决? 闹大了不是更有利?
于是乎,本来简单的案件也得拖个旷日持久,耗费社会资源不说, 法院还有谁信?
但是,你说是有本事的人容易闹腾大,还是老百姓容易闹腾大?
换句话说,真允许这么着影响司法判决的严肃性,究竟是谁吃亏吃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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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现在不是这样么? 2 贪玩的风筝 字180 2009-06-01 19:59:20
🙂如果是按照法律,你可以修改法律,至不济 1 糯米园子 字411 2009-06-01 23:02:49
🙂也许可以这么说, leqian 字90 2009-06-03 03:42:08
🙂法律的演进本来就是落后于事实发展进程的
🙂当法律和政治交织,有时是需要用到法律的政治事件 潜恒 字366 2009-06-04 22:22:20
🙂现行法律必须得到尊重和遵循 leqian 字135 2009-06-03 04:07:46
🙂没有民意,你指望什么?您现在关注的是哪方面? 2 潜恒 字170 2009-06-01 23:20:11
🙂有民意怎么了,能管什么用? 糯米园子 字210 2009-06-01 23:2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