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邓案律师 -- 闻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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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情,除了当事人自己恐怕谁也说不清楚。自己只能为自己的事情选择。这本身就是当事人的权利。关于这一点,我就不多嘴了。
我顺便就说说警方这个前后说法不一致。调查还分为初步调查,和进一步调查,假如调查只经过初步调查就可以调查的清清楚楚。那中国福尔摩斯肯定不少。想做到调查报告一致再简单不过了。等到审判结束再说无疑是最简单的。其实问题一直存在。区别仅仅是说于不说。作为网民,民众来说,质疑警方在正常不过了。你质疑你的,我质疑我的。骂街我会去天涯。西西河我的定位就是讨论问题。不是骂街。
问题是当事人选择怎么维护自己利益的时候。律师只能服从,就跟邓玉娇假如非要不做精神鉴定,作为律师只能服从。但是律师职责就是把利害关系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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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坏的情况 马大善人 字126 2009-05-28 21:35:43
🙂最讽刺的是 2 zhoumin 字347 2009-05-28 21:03:45
🙂中国古代有句话叫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猪头笨笨 字60 2009-05-28 21:27:17
🙂至于怎么选择
🙂这个案子所有人证物证警察到现场时一个不少 3 猪头笨笨 字100 2009-05-28 23:01:40
🙂呵呵,卢武铉的死不是因为警卫第一次证言真假而要重新调查? 天空河流 字0 2009-05-29 08:32:25
🙂所以我说 1 zhoumin 字401 2009-05-28 23:13:10
🙂我认为选择权只在邓玉娇,不在他的家人和其他人 猪头笨笨 字60 2009-05-28 23:5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