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那位兄弟提供下邓案一二两份通告,以及最初通天时的新闻报道 -- 潜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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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搞到这个份上,邓贵大的名誉已经无所谓了。何况人都死了,谈名誉已经没有意义,更何况其自己的屁股确实不干净。
但是不是真的会特到邓玉娇干脆就无罪了,我觉得未必。
最后防卫过当也好,故意伤害致死(还要考虑受害人的过错在先)也罢,最后轻判、缓刑也是方方面面都能接受的。
当然,除非就是坐实了邓玉娇有精神病的事实,这样就不用负刑责了。不过,邓玉娇有精神病,可是左派、右派都不愿意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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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有问题的 1 laska 字150 2009-05-28 05:16:52
🙂邓贵大限制邓玉娇人身自由的目的是什么?就是强迫特殊服务吗 1 benho 字28 2009-05-28 10:03:54
🙂还是绕出来吧,这个案子无非特事特办了 潜恒 字228 2009-05-28 05:30:09
🙂特事特办是肯定的。但特到什么程度可不好说
🙂其实只有两种可能 4 潜恒 字654 2009-05-28 07:59:22
🙂那几个科处级干部? 1 njyd 字42 2009-05-28 10:04:17
🙂把水弄混的是死伤者的上司 潜恒 字86 2009-05-28 18:27:40
🙂已经被辞退了 万里清风来 字764 2009-05-31 17:5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