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投票【原创】记一位超级冷血的律师 -- landl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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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参与 208 / 46
我认为这个小律师做的对,我佩服他45/6我认为这个小律师做的对,但我鄙视他8/1我认为这个小律师做的不对,但我佩服他42/11我认为这个小律师做的不对,我鄙视他69/21这个小律师做的对不对,我不知道或不想评,我佩服他5/2这个小律师做的对不对,我不知道或不想评,我鄙视他3/0我认为这个小律师做的对,我既不佩服,也不鄙视他7/2我认为这个小律师做的不对,我既不佩服,也不鄙视他18/2我打酱油(现在投票流行这项。。。)11/1
编剧出现明显纰漏:
这个问题下面已经有兄弟指出了。我觉得无论地主有无表述不精准的问题,主要问题仍在编剧。
具体到那个实例(就是这一集所依据的实发案例),我觉得这是一个永远存在争议的程序正义(小义)与目标正义(大义)的问题。如同“服从命令是军人天职”的说法一样,TG也有“服从命令听指挥是三大纪律之首”的原则。这些都是在强调程序正义。过于强调程序正义会引发荒唐的结论,比如我们会认为那些枪杀刘和珍的北洋军警都是好军人,解放战争中投诚的国军都玷污了军人荣誉。但过于贬低程序正义的倾向也有严重后果,因为这容易让那些害怕牺牲个人利益的人们得以用“舍小义取大义”这种堂而皇之的借口来rationalize自己自私软弱的行为,会令软弱卑劣的人性无限泛滥。(也因此,我对那些面对TG泰山压顶之势仍死战不降的国军将士始终抱有敬意,如同我对姜伯约们的)
坚守程序正义,还是超越程序正义而追求目标正义,借岳武穆之言就是:“...兵法之常,运用之妙,存乎一心。”这么说其实也容易导致轻视程序正义和随意性,所以我再加上两句:(1)大多数情况应该遵循和坚守程序正义;(2) 如果你认为自己不够智慧、不太有独立思考的习惯和能力,那么还是坚守程序正义,犯错的概率比较低些。
具体到这个小律师,我当然认为他的所为是错误的。至于是佩服还是鄙视,说实话都有一些,鄙视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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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这个id太强悍了,必须花 5 珍珠土老鼠 字1023 2009-05-17 15:16:50
🙂或者是地主对故事的描述不够精准,或者是
🙂那句话前半段事实上不是说的这个案子 渔樵山人 字54 2009-05-17 11:46:38
😨这个。。。 1 landlord 字67 2009-05-17 10:35:48
🙂我不赞成这种行为,但可以理解。 6 柳寒江 字1204 2009-05-17 01:41:59
🙂孔子孟子早就评价过这种行为了 13 科大胡不归 字424 2009-05-16 21:5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