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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他们在黎明前倒下 引子 -- 柳叶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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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他们在黎明前倒下】(5)部分烈士简历

庄征(1918—1948),福建省莆田县人。中学时期积极参加进步学生活动,1937年初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战初期,先后担任中共南平特支支委、建阳支部支委、闽江工委宣传部长、闽江特委宣传部长、建松政特委组织部长、古田工委特派员等职。参与恢复闽北党组织,组建闽北游击队,开展抗日反顽游击战争。 1943年10月,在任中共福建省委赣东北特派员期间,因叛徒出卖,在江西铅山被捕。在狱中,与敌顽周旋,为省委安全转移赢得了时间,自己也安然脱险。 1945年夏,受省委派遣到福州开展城市工作,9月任闽江工委书记,组织和领导福州周边地区的地下工作和武装斗争。1946年12月任中共闽浙赣区党委 (后改福建省委)委员兼城市工作部部长,领导城市工作为农村服务,为游击战争服务,在党的建设和武装斗争(闽浙赣地下军和游击队),以及群众工作、筹款、 抗征、抗捐、抗税、兵运、统战方面都取得显著成绩。1948年秋,因“城工部事件”不幸蒙冤罹难。1956年,中共中央、中共福建省委为“城工部事件”平反,追认庄征为烈士。

杨瑞玉,庄征之妻,1921年生于福州。1939年入党。曾任中共古田工委妇女委员,协助丈夫开展地下斗争。1947年秋,夫妻二人因“城工部事件”而双双蒙冤罹难。

李铁同志一九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出生。一九三三年秋,就读于北平师范大学,参加“近代史读书会”,积极参加学生运动。一九三六年光荣地参加了中国共产党。不久,任北师大文学院地下党支部书记、北师大“中华民族 解放先锋队”队长。一九三八年,闽浙赣特委派李铁到福州开展工作,承担秘密领导地方党活动的任务,常到新四军驻福州办事处请示汇报工作。八月间,李铁组建了福州工委,并任书记。这以后,他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发展党的组织,壮大党的力量,贯彻党的统一战线方针,领导抗日救亡运动。一九三九年,政治形势恶化,国民党公开抓捕共产党员,李铁任闽江特委书记不畏艰险,领导各县地下党开展斗争。一九四○年十月间,他调任闽中特委书记,轮训基层骨干,保护省委机关。一九四五年到福州,恢复和开展城市工作,指导和发展农村斗争。一九四七年二月,成立中共闽浙赣区党委城市工作部,他被任命为副部长;成立闽浙赣地下军司令部, 兼任副政委。城工部成立后,在李铁等同志努力下,城工部党员发展到二千余人。一九四七年任城工部部长。一九四八年前后由于发生一些事件,省委领导人怀疑城工部所为,他在建阳县大砍乡岩溪村被错误地处决。一九五六年,福建省正式作出决定,为城工部平反,为李铁平反昭雪,追认李铁为革命烈士。

曾焕乾(1920-1948)平潭岛人 1933年秋进平潭岚华初中念书。1936年秋,考进福州私立英华中学,积极参加校地下党领导开展的抗日救国活动,兼任进步刊物《萤火》的编撰工作。1938年夏回平潭,以小学教师身份为掩护,开展革命活动。1938年秋离平潭就学于集美商业学校,创办《萌芽》杂志,传播进步思想。1941年5月,在南平创 办“剑城书店”,出售进步书刊,成为党的宣传教育的阵地。8月,到福清、平潭一带,组织革命武装,开展抗日游击战争。1943年9月,考进协和大学就读, 常为协大壁报《笔会》撰稿,开展抗日和民主宣传,进行公开的合法斗争。1946年初,离开协和大学,在中共福建省委领导下,担任中共闽江工委学生工作委员会书记,领导省城的学生运动,发展和壮大党的组织。1947年,任闽浙赣地下军副司令兼闽海纵队司令、政委。1947年10月,被派往崇安,任中共闽北地委常委兼城工部部长,为发展闽北地区革命力量,开创崇安地下党工作新局面做了大量工作。1948年5 月,由于“城工部事件”而殉难。一九五六年追认为革命烈士。

叶挺荃(1918-1948),字信芳,福建省霞浦县松城镇人。1937年任松城小学任教,组织抗日救亡宣传。抗战胜利后,不满国民党发动内战,组织读 书会抨击时蔽。194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12月奉命返乡组织力量开展游击战争,恢复游击根据地。1948年1月任闽浙赣省委城工部闽东工委委员兼组 织部长,以特派员身份主持寿宁县的工作,组建闽东工委寿宁直属支部和寿宁县武装工作队,开展武装斗争。1948年农历5月2日,因“城工部事件”在屏南县 岩后村蒙冤罹难。1956年中央重新审理“城工部事件”后为被错杀的同志平反,福建省人民政府追认叶挺荃为革命烈士。

陈书琴(1919-1948),福建省平潭县潭城镇新府口人。中国共产党党员。抗日战争期间参加革命,1940年5月参与组建平潭五四青年会,此后参加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平潭抗日游击队,参加了福建闽中沿海地区的抗日游击斗争。1945年10月任中共闽江工委直属的海上游击支队队长,率部活跃在闽中沿海地区开展游击战争。1947年夏调中共闽浙赣区党委城工部,负责区党委常委兼军事部长阮英平的警卫任务。1948年1月底在战斗中与阮英平失散。在阮英平失踪遇害后诱发的“城工部事件”中蒙冤,于1948年4月在宁德县罹难。1956年中共中央重新审理“城工部事件”后获得平反,福建省人民政府追认陈书琴为革命烈士。

谢谢河友 laska,这里提供了更多的烈士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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