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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文摘】同一个电网,同一个梦想?——加藤嘉一 -- 白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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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加藤の逆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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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miktex读者:

您好,感谢您关注笔者撰写的《同一个电网,同一个梦想?》一文,并由衷的感谢您对此文发表回信《跨国经营电网是正常的商业活动》。对于一名专栏作家来说,读者的热情回信是自己成就感的来源,笔者对您的关注表示由衷的感谢。

笔者完全赞同毛泽东所说的“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这句格言,本文是根据相关的中文媒体报道和网上查阅的信息撰写的。由于笔者的能力有限,其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您以电网业内人士的身份对本文提出的批评,对笔者的知识积累起到了很大的帮助作用。

但是,笔者认为您所看到的《同》文的一些缺陷,其实是由于笔者表达的不准确或者理解的不同方式造成的,而并非全是来自笔者在调查方面的缺陷。

在阅读您的回信时,笔者有几次感到了这种情况的存在,下面冒昧列出,请您指教:

一、您在来信中强调了配电网(Distribution System)和输电网(Transmission System)的区别,指出“广大的菲律宾用户还需要通过菲律宾各地的配电网才能用上电,他们只能从菲律宾当地供电企业处买电,中菲合资的菲律宾国家电网公司受法律管制,是不可能同他们发生业务联系的。”

然而据笔者所知,用户与输电网之间的联系并非不存在。输电网是把电力输送到配电网的唯一途径,用户获得电力就不可能绕开输电网。据笔者所知,中国驻菲律宾大使馆网站于2007年12月4日发表文章《菲律宾能源小组通过电力业改革修正议案》,该文章中提到“国家电力公司原有的输电职能被分离出来,建立国家输电公司,该公司承担规划、建设和按商业化经营原则经营输电网络,并对电网的运行、调度和可靠性负责。”“负责”意味着事实上的权力,也就是说中方控股的菲律宾国家电网公司所具有的能力和履行合同的意愿,是决定菲律宾电网系统能否正常运转的前提,如果中方不愿或在某种情况下“不能”履行合同,则菲律宾的电网就可能得不到保障。

二、您的来信中提到“在发电能力已经过剩的情况下,要挟寻租的基础已经不复存在。”然而有关部门并不认可这种观点。上文提到的《菲律宾能源小组通过电力业改革修正议案》中有如下文字:“电力体制改革近些年来,菲律宾随着经济的复苏,全国电力需求量基本以每年5%至6%的速度增长,国内出现电力供应紧张局面。为了适应新一轮经济发展的需要,菲律宾大量吸引外资发展电力,并积极进行电力改革。”

笔者注意到,中国国家电网公司获得菲律宾输电网经营权是在2007年12月12日,也就是该报道发布的8天之后。所以,至少在签约的时候,合作者看到的是一个电力不足的市场。而在一个电力不足的地方,电网经营者的支持对一个地区的发展是重要的。

请允许我举个例子:2008德州经济开发区佛山招商洽谈会,在这段常见的招商广告里,中国某经济开发区的领导介绍其基础设施,第一点就提到电厂和本文讨论的输电网,其中非常详细的介绍了该地的变电站数量、可靠性、原理、电压变动幅度、频率变动幅度等,他们都是关于输电网的,而配电网完全没有被提到。可见输电网的支持对于一个正在发展工业的地区、以及这个地区的官员来说是多么重要,这种重要性就是笔者文中所说的“影响力和控制力”来源。

三、您举出了“法国公司控制英国电力”的例子,以说明跨国经营电网的普遍性。然而作为国际关系的研究者,笔者认为英法关系与中菲关系的性质有明显的不同。英国和法国都是欧盟和北约的成员,经济一体化程度很高,也已经实现了相当深化了的政治一体化。因此,法国的电力公司在英国并不完全是“外资”;而中国和菲律宾之间则没有这种信任关系,正如笔者文章指出,中资公司是在中菲两国仍然存在领土争端的情况下接管电网的。

另外,电网跨国运行在亚洲确实并不多见,大多数亚洲国家仍然是由本国资本控制电力的。本文讨论的主要是中国的“能源外交”,而中国能够运用其各方面的影响力,使原本不开放、或者不像中国开放的市场转而欢迎中国资本,这就是“能源外交”,也就是您所服务的中国电力企业在发展中国家里比法国电力企业更加有竞争力的原因。

四、笔者文章中所提到的“使用陈旧输变电设备”一事,是根据新华社报道的,刘振亚总经理2006年10月27日在北京的一次讲话。笔者对中国国家电网公司的经营策略没有丝毫不敬之意,正相反,能依靠不佳的设备维持中国电网的稳定运转,显然反映出包括您在内的中国电力人士具有的优良素质。

祝您元宵节快乐。

加藤嘉一

2009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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