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文摘】为茅于轼辩护的奇文一篇 -- 白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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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富裕起来的公民捐出财产或者是社会名流募集资金成立私人基金会,从事文化教育和慈善事业,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成果。……
第二.正常的外国政府的职能不是赚钱;外国公司同中国公司一样,确实是要赚钱的。如果拿外国人的钱为外国公司服务就是“卖国”,在外国公司工作的数以几十万计的中国人岂不都成了“汉奸”、“卖国贼”?中国是不是要中断开放,把这些公司拒之国门之外?
文摘这点就不对了。据我所知,同样是私人基金捐赠的慈善科研经费,其科研成果一定要注明经费来源的。如研究吸烟是否有害健康,如果研究成果认为无害,而研究经费来源于烟草公司的股东捐赠的慈善经费,其研究成果是大大打折扣的。现在西药临床检验的研究也有同样的问题,如果研究成果是制药公司自己出资的结论性报告,那么就有广告嫌疑。
用外国资本的慈善经费研究涉及国家安全的重大经济决策,而且其结论无视前一段人人看到的粮价上涨给发展中国家带来的冲击,这种科研结果真的不如网民业余无私贡献的毫无经济瓜葛的研究成果来得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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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为茅于轼辩护的奇文一篇 白鹤 字4662 2009-01-22 20:32:37
🙂研究经费来源是要避免利益冲突的
🙂得,老茅这下算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1 叶入林 字30 2009-01-23 07:56:07
🙂卖国贼抱成一团是大好事 科大胡不归 字68 2009-01-23 06:15:54
🙂点进来一看作者 冠冕堂皇 字62 2009-01-23 05:26:03
🙂老兄大概是少见多怪了 行路人pacers 字120 2009-01-22 20:42:09
🙂屎和屎 4 西物 字46 2009-01-22 20:40:26
🙂这下,水寒估计要急得跳脚了,谁叫你找老茅给你的书写序呢? 副将 字99 2009-01-26 19:3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