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资本家残酷剥削的自供状 -- 任爱杰
这里涉及数条法律。一条是在75英里范围内雇佣50人以上的企业不得以怀孕为理由解雇职工。
另一条则是反歧视法。这条则规定不得因歧视怀孕妇女而解雇职工。这条适用于雇佣15人以上的企业。
这些还是联邦法。各州还有自己的州法作出更详细的规定。
从那位人渣老板的叙述看,他并非小本经营。不是说订单都做不过来么?他的雇员肯定超过了限定数字。而该女职员也是先向他汇报了怀孕的情况才开始请假的。
看您的头像是男的,不知您结婚生孩子了没有?不少妇女在怀孕后反应严重,的确需要更多的休息的。美国很多职业妇女到生孩子时已经三四十岁,属于高危产妇,更是需要特殊照顾的。
美国是属于发达国家中对劳工保护得最差的国家。例如在美国法律上虽规定雇主不得以怀孕为借口解雇员工。但法律上却并无统一规定雇主必须给出解雇理由。也就是说,雇主其实无须任何理由就可以解雇职工,除非雇佣合同中另有规定。而事实上,绝大多数美国公司的雇佣合同中都有这么一条“本合同双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因任何原因(包括没有原因)终止此合同。”这看似平等。其实是保护雇主的。
不论这篇文章是否编造,但它有典型意义。不要把资本家们想得太好。他们会在把你毫不留情得一脚踢出门外后还抱怨你“敲诈”了他们。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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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就是玩法律和钱,这华人老板法律 快刀123 字32 2008-12-20 00:53:57
🙂怀孕的女职员要5000块,他认为是敲诈,就知道此人是人渣 3 锦候 字227 2008-12-19 15:35:49
🙂这样说“老板”也不一定对 7 牛铃 字729 2008-12-19 16:26:30
🙂美国法律禁止以怀孕为理由解雇职工
🙂呵呵,再说下去就是抬杠了 3 牛铃 字1000 2008-12-20 05:55:51
🙂呵呵,您真的相信那位人渣的一面之辞啊? 3 任爱杰 字1046 2008-12-20 18:15:04
🙂我是说的那个“敲诈”没说别的,5千的敲诈什么呀都是! 2 锦候 字315 2008-12-19 17:11:18
🙂要不说乱编呢 1 牛铃 字179 2008-12-19 17: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