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劫持亲历记 -- 布丁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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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对象按黑老大要求,写的是M。
我报警后拿了回执,这样虽然还未立案,但欠条就实际上作废了。
从黑帮的手法来看,他们准备工作比较充分,处处注意不留刑事证据,说明拿钱为主,人身伤害至少在当时是不敢考虑的。而逼我写欠条有一个作用是,将来可以拿这张欠条起诉我个人。
但我说双刃剑是指,既然黑帮逼我写欠M这么多钱并承诺20日内还清,只要他们敢亮出来,就反而证明M与黑帮有关系。这就又成了指证M的直接证据。
现在最大的麻烦是我的同事不敢去深圳报案,劝了几次几乎跟我翻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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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理。想起来以前关于绑孩子后让孩子吃鱼的故事。 土生 字0 2008-12-01 12:48:11
🙂一定要警方把你的遭遇坐实了! 2 草墅 字322 2008-12-01 11:09:43
🙂那张欠条是拿不到桌面上来的,无非是下次敲诈你的时候用。 积吉 字54 2008-12-01 11:47:20
🙂这个欠条是把双刃剑
🙂可怕~ 请我吃饭 字0 2008-12-01 10:10:45
🙂楼主要谨慎 5 积吉 字643 2008-12-01 09:39:44
🙂谢谢,我的情况稍复杂一些 布丁123 字35 2008-12-01 12:14:53
🙂你朋友几乎是要害死你啊 土生 字0 2008-12-01 11: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