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政法大学学生当堂砍杀教授 -- 逍遥探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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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不搞恐怖主义
强奸是肯定的,杀人是应该的。审判是不可的,惩罚是不行的。
这样,正义是伸张的,社会是公平的,天下是太平的,百姓是拍手欢迎的。
您的私货还是自己收着吧。强奸就该被杀么?况且您这个强奸还处在推论之中。
我不妨演绎一下您的理论。
您结婚了么?我一定有理由杀你了。为什么?
结婚了,谁会跟你结婚呢,一定是你逼得,要不然跟你结婚。你一定强迫她了。既然你强迫她了,你就是个人渣。当然该杀。
没结婚?一个大男人没结婚,不是生理就是心理变态,也是社会渣滓。一定得杀。
哦,您说你是女的。一样啊。结婚了,淫贱;没结婚,变态。
你怎么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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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个人认为社会治安就这2年不如前些年,即使如此, 2 谁知道 字650 2008-10-31 07:53:44
🙂看到一些言谈同情这位杀人者,真是令人啼笑皆非 3 飞马萧 字424 2008-10-31 07:28:03
🙂一桩很普通的情杀案而已 1 Alarm 字248 2008-11-05 20:0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