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不仅应该枪毙田文华,还应该枪毙三鹿公司 -- 思想的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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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主张枪毙三鹿的,应该是三鹿的竞争对手吧。
毕竟,这不是枪毙一个罪犯那样的效果。
三鹿的精神,文化,窍门儿,会随着三鹿没有被枪毙的员工们,扩散向其他企业,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大家也许不再看到三聚氰胺,但是,大家可以预期看到新的“科技兴业”的产品。
这样的恶性循环,不是枪毙一个企业,能够制止的。
中国已经走进现代工业化的大门,用过去农业社会的“千刀万剐”的刑罚治理企业,是不合时宜,注定淘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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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 2 层
🙂俺到认为现在到了“杀”这一批的时候了 1 价值为零 字194 2008-10-30 23:56:04
🙂您说气话呢。 上课犯睏 字88 2008-11-06 00:13:46
🙂极端严重的才要枪毙 思想的行者 字203 2008-10-27 11:40:14
🙂枪毙一个企业,更复杂一点。
🙂美国人对违法企业更加是千刀万剐 思想的行者 字31 2008-10-27 23: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