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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鞍钢宪法》在现代工业管理中的作用 -- 晨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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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关于《鞍钢宪法》在现代工业管理中的作用

陈MM的一封有意思的信提到《鞍钢宪法》的问题,提出现代工业管理中很多概念源自这里,或者至少和《鞍钢宪法》不谋而合。从表面上看,这有道理,但实际上不那么简单。

《鞍钢宪法》的大概内容是“两参一改三结合”,或者说:

- 干部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工人群众参加企业管理

-改革企业中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合理的规章制度

- 企业领导干部,技术人员与工人群众相结合

第一条符合老毛对于干部和群众打成一片的基本想法,只是把战争时代的经验搬到工业管理中了。但照搬到现代工业管理是有问题的。干部参加集体生产劳动,用意是好的,但现代工业生产岗位不是谁都可以上的,要有岗位“驾照”。这不是繁文缛节。这个“驾照”代表了必要的训练和经验,没有这样的训练和经验就上岗,对人对己都不安全,可能帮倒忙。即使不算这个问题,干部参加劳动需要时间,干部有这个多余时间吗?要是有那么多的多余时间,是否应该裁减干部而不保留那么多的干部?工人参加企业管理有同样的问题,管理需要专业技能,不是人人生来就有的,工人在本职工作上也不是自然就会具有管理专业技能的。技能可以学习,学习到这些管理技能后,这些工人也就不再是一般的工人,进入管理层更加合理,脚踏两头船是会时间和资源的浪费。这一条最大的问题是把管理和工人对立起来,只有两者没有交错流动,才有“两参”的问题。只要交错流动的渠道建立,这个问题不成问题。事实上,西方工厂里的管理层大多来自工人和工程师的提拔,更准确的说是:有空位时,自荐加挑选上任。管理层人员过剩的时候,也有回到工人、工程师位置上的,不过这比较少见。

第二条实际上是废话,不合理的什么东西都应该合理化。工厂里应该要有规章制度,这不是《鞍钢宪法》开始的,所以这一条的信息量为零。

第三条也是有问题的。这在西方是很通行的做法,但也是有前提的,这前提就是:精兵化的技术密集型企业环境。干部在技术上不比技术人员高明,在工艺实践上不比工人高明,干部的作用是给人给钱,其他没有什么作用,只要能做到要人给人、要钱给钱,在具体的事情上样样参加没有必要。在技术密集企业里,技术人员和工人的界限本来就很含糊,即使在日常运作中,两者也是紧密合作,肩并肩的,两者在人数上的差异也不是很大,这也不是问题。但是对于劳动密集型企业,这就成问题了。工人参加,概念不错,哪些工人参加?为什么不是另一部分?总是“精英工人”有参加的份,其他人为什么就没有机会?“精英有份”会造成精英更精,但平凡更平,在工人中造成对立,也间接造成工人和技术人员、干部的对立。

最大的问题是这三者的主人翁精神。如果没有这一条,《鞍钢宪法》根本就是空谈。当年只要一个空洞的“人人都是社会主义主人翁”就可以解决,在更加实际的今天,没有切实的主人翁成分在内,空谈是没有人听得。不是主人翁,谈什么两参一改三结合?

关键词(Tags): #班门弄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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