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好像没有人关心上海的杀警案 -- oiler2
共:💬87 🌺94
本人不是学法律的,不知道法学院用什么标准要求学生。究竟是应该只为自己认为正确的辩护呢,还是为了辩护本身而工作。
为辩护而辩护,倒也不见得是坏事。呆鹅兄在《惨案》一文中有述,如果罪犯不经辩护就交付刑罚,则刑罚力量不受制约,也难免日后祸患好人。
印象中,不论东方西方,没有委托人跟律师说“这事儿就是我干的,你想法儿把我弄出去。”这里假设律师都是好人,不包括《魔鬼代言人》这样的情况。虽然所谓“律师都是好人”并不是绝对多数。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那他该说什么呢? 1 儿行千里 字132 2008-07-09 21:06:38
🙂倒不一定是逢中必反, 1 布丁123 字196 2008-07-11 09:08:35
🙂他应该说:我的委托人罪大恶极,死有余辜,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美人流香 字24 2008-07-10 00:40:48
🙂好像律师的职业道德这事儿一直讲不清楚
🙂有鬼道理 2 雷声 字269 2008-07-08 21:42:12
🙂小jj的事情是谣言,造谣者已在苏州被捕 猪头大将 字174 2008-07-08 06:3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