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瓮安事件,图片里的细节 -- 爱菊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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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链接在内
秦明、刘思桃这两位参加了吃饭而已, 可以证实他们确实吃饭了, 而且喝了酒. 这显然不属于关键证人. 只能用来提供本事件中非关键因素的证词, 对溺水事件没有帮助.
1杯2杯糯米酒只能用来证明当时在场的人的意识应该都算清醒, 可是溺水前后还是缺乏关键证人和证词啊.
另外补充一个细节, 根据你给出的链接里面的报道:
王娇便急忙打电话给先期离开的陈光权并呼叫救人。陈光权听到呼叫后返回河边
既然是呼叫救人, 加上主帖里面说的: "这也就不是一个合适的作案地点,隐蔽性太差,稍微有点异常动静即会引起周围居民的注意.", 那么是否有人听到呼叫, who, when, where?
派出所、119的人员、死者家属分别赶到现场
这里没有提到附近居民, 就当是报道的时候漏掉了, 那么附件居民的证词总该有的吧, 还是根本没有听到呼叫(抱歉, 这个有点恶意猜测的味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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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证人的。吃饭时不止他们四个,根据最新发布的消息。 shepherd 字0 2008-07-03 19:59:05
🙂兄弟, 给个链接行不, 瞧把俺给急的 昔杨今雨 字0 2008-07-03 20:16:16
🙂链接在内 shepherd 字67 2008-07-03 20:29:43
🙂兄弟啊, 你说的证人不是溺水事件的证人, 是吃饭的证人
🙂这个陈光权感觉有问题 射手 字118 2008-07-04 05:06:30
🙂旁证更有说服力 代码ABC 字407 2008-07-03 21:39:25
🙂是的。至少最开始的陈述得到了证明。 3 shepherd 字888 2008-07-03 21:17:15
🙂您对质疑者的动机和智商看得有点低了 3 昔杨今雨 字1181 2008-07-03 22:2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