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标题不和谐,不过捐款形式确实该考虑一下 -- 一丝野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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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对普通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的职工, 不经本人同意, 擅自扣除工资做捐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于2007年10月26日公布的《救灾捐赠管理办法》第4条(这个算民法吧?),属于一种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行为.也是一种侵权行为.我认为,与抢劫和盗窃无本质区别.无论在任何名义下进行, 都属犯罪. 应当对决策者和执行者追究法律责任.
在这次灾难面前, 灾区群众的勇敢坚强, 全国人民的团结互助, 政府和军队的亲民高效,已经预示了中华民族的灿烂明天; 如果出现上述第二种情况, 又有普通人站出来用法律手段保卫自己的权利, 那么几乎可以肯定的说, 我伟大中华之复兴崛起, 为期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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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不和谐,不过捐款形式确实该考虑一下 3 一丝野马 字184 2008-05-22 00:15:38
🙂俺毫无怨言地捐了 6 雪里蕻 字170 2008-05-23 01:46:47
🙂完全赞同 1 laska 字208 2008-05-24 09:51:02
🙂如果是中共内部决定, 我觉得党员应该参照党章执行, 与他人无关.
🙂扣钱就是扣钱,捐钱就是捐钱 5 票姚校尉 字400 2008-05-22 05:28:23
🙂对,形式主义害人。不能为形式主义正名 大德 字0 2008-05-23 01:24:19
🙂我现在有点小后悔是不是捐得太快了 3 倾冷月 字483 2008-05-22 04:24:25
🙂是有这问题 4 一丝野马 字312 2008-05-22 04:4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