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各位不要争了,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 -- 上庄步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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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看到几个人的回帖。这几位根本就没明白我要说啥嘛。
问题的核心只有两点:
1、知情权
2、决定权
当地民众有没有知情权?有没有决定权?
这才是我提出的问题的核心。
至于该不该建,符合不符合环保要求。不是我要谈的问题。这些留给那些经济学家、环境学家、社会学家去研究好了。这些需要专业知识才能解答的问题,根本不是几个海外留学生和华人,坐在电脑前拍拍脑袋,或者拍拍屁股就能一锤定音的问题。
至于当地民众有没有知情权,有没有决定权;也不是我说了算不是?我只不过指出矛盾的焦点就在这两个问题上。
所以,各位海外爱国小将们,也不必“证明”当地人有或者没有这两种“权利”的“合理性”了。中国人民从1949年以来,就根本没有这两个权利。合理与否,就等有了以后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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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挂掉了。兼谈谈我的看法。 1 一刀 字875 2008-05-09 13:48:20
🙂回我贴者,请仔细阅读我的帖子。
🙂这个没什么啊。 1 ak47m16 字428 2008-05-11 00:54:29
🙂你的第二个问题 胡一把 字176 2008-05-10 23:32:59
🙂被猪撞死的几率和被流星砸死的几率无本质区别,乙烯也不是炸弹 1 桥上 字0 2008-05-10 07:57:42
🙂那个,我纯好奇 故园湾里 字30 2008-05-11 05:3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