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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为什么"达赖集团"的阴谋又得逞了? -- 朴成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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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2、民主改革

2、民主改革

中共巴不得噶厦政府撕毁《十七条协议》﹐它可以放手废除西藏的农奴制﹐实行它所说的民主改革﹐把西藏的政权全部收归中共﹐“一劳永逸”地解决西藏问题。1959年6至7月﹐西藏自治区筹委会在班禅主持下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西藏全区进行民主改革的决议》。同年9月﹐筹委会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废除封建农奴主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的决定》﹐正式开始民主改革(4)。

本书第二章已经介绍过农奴制侵犯人权的情况﹐这里需要补充的是农奴制的经济机制(5)。西藏的庄园农奴制与欧洲中世纪非常相似﹐政府﹑寺庙﹑贵族(即“三大领主”)拥有绝大部分土地﹐土地分属各庄园﹐每个庄园都有世袭的农奴和奴隶。主人把土地分成两部分﹐一部分叫自营地﹐约占总数的一半至四分之三﹐其收益全部归领主。其余的土地叫差地或份地﹐分给农奴耕种﹐其受益全部归农奴。农奴对差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但可世袭使用权。作为使用差地的代价﹐农奴必需为主人支差(藏语叫“乌拉”﹐据说是元朝时从蒙古语变来的)﹐分内差和外差两种。内差是无偿地为主人耕种自营地﹐包括种﹑肥﹑浇﹑收全过程。为了防止农奴偷懒﹑怠工﹐有的领主派人手执鞭子在地头监督。另外农奴还要为主人无偿地砍柴﹑割草﹑剪羊毛﹑捻毛线﹑织氆氇﹑背水﹑修房﹑运输﹑炒青稞﹑放牛等等﹐同时还要交付一定的实物与货币。外差是为政府(宗政府与噶厦政府)支差﹐实际上是各种名目的税﹐既有实物﹑货币﹐也有劳役﹐其中最为沉重的是为过路官员提供食宿与驮畜﹐如无驮畜则要用人背。据1958年对山南地区囊色林庄园的调查﹐农奴的负担中86.2%是内差﹐13.8%是外差。劳役差占93.8%﹐实物差占4.4%﹐货币差占1.8%﹔庄园总收益的73%归主人﹐27%归农奴(6)。由于西藏自然条件十分严酷﹐农业单产很低﹐大多数农奴很穷。林田1959年去山南采访时写道﹕“在一次全庄园居民集会上﹐我们看到﹐在三百来个农奴中﹐不管男女老幼﹐找不出一个穿一件整装一点衣服的人 ﹐找不出一个不赤足的妇女﹐几乎全是衣服褴褛﹐半赤身露体。农奴们吃的东西﹐只是早晚各一顿糌粑糊糊﹐中午一小碗干糌粑而已。在军管会没有发放救济以前﹐一个中等差巴户阿旺家﹐几个月没有吃到盐。(7)”只有少数农奴份地较多﹐才比较富裕。此外还有奴隶(朗生)﹐他们没有差地﹐没有财产﹐由主人供给吃穿﹐终身无偿为主人服役。奴隶因无财产﹐故无家庭﹐其非婚生子女也是奴隶。

此外﹐三大领主还用高利贷盘剥农奴。政府放债的利息是借十还十一﹐寺庙与贵族放债是借七还八﹐也有借五还六的﹐借债时还要送礼。据1958年调查﹐囊色林庄园的农奴75%是欠债户(8)。许多债变成了子孙债﹐世世代代还不清。债主采用抢东西﹑收份地﹑逼欠债者卖儿女为奴﹐甚至毒打等手段逼债。高利贷的弊病连达赖喇嘛都无法否认。他在自传里说他曾决定首先废除子承父债的原则﹐一笔勾消所有无法偿还的政府债(9)﹐《以事实证明西藏的真相》说达赖喇嘛曾建议把寺庙和贵族的土地由政府收回后分给农民﹐还新建了一个改良机构﹐可见连达赖喇嘛与“西藏流亡政府”也无法否认农奴制的不合理性。可惜达赖喇嘛的决定与建议始终不过是画饼而已(10)。戈伦夫说﹕“达赖喇嘛有负众望﹐他没有指出西藏的统治集团就是公开反对改革的势力﹐不管这些改革是由谁发起的﹐他们一概反对。从历史上看﹐贵族们一直反对企图破坏他们骄奢淫逸的生活方式的任何努力。(11)”

按照中共的政策﹐西藏当时的“贫苦农奴”占西藏人口的70%﹐奴隶占5%﹐两者是“最革命的阶级”﹔差地较多﹑生活较富裕的“中等农奴”占20%﹐“革命性较差”﹔差地最多﹐并转租给其它农奴的“富裕农奴”占1%﹐“革命性更差”﹐但他们都是革命的依靠力量。农奴主(三大领主)占2%﹐代表农奴主管理庄园的农奴主代理人占3%﹐后者自己“不劳动”(中共从来不把经营管理算作劳动)﹐代表农奴主压迫﹑剥削农奴﹐因而也属于农奴主阶级﹐两者都是革命对象。

中共的民改政策如下﹕在农区﹐第一步﹐对叛乱领主及其代理人的土地实行“谁种谁收”﹔第二步﹐进行“三反”(反叛乱﹑反乌拉﹑反人身奴役)“双减”(减租﹑减息)﹔第三步﹐划定阶级﹐分配土地。对叛乱领主及其代理人的土地﹑牲畜﹑房屋﹑财物全部没收﹐平分给全体农奴﹑奴隶﹑农奴主及其代理人。对未叛乱领主及其代理人﹐由中国政府出钱把他们的生产资料(土地﹑牲畜)赎买下来﹐平分给所有人﹐赎金由政府分期分批付给﹐并请他们中的头面人物到政府﹑人大﹑政协去做官拿薪。在牧区﹐第一步﹐对叛乱领主及其代理人和叛乱牧主的牲畜实行“谁放牧归谁”﹔第二步﹐开展“三反”(反叛乱﹑反乌拉﹑反人身奴役)﹑“两利”(牧工牧主两利)。对未叛牧主不没收﹑不分畜﹑不斗争﹑不戴帽(不划阶级﹑不定成份)。在寺庙﹐第一步﹐清查叛乱分子﹔第二步﹐开展“三反”(反叛乱﹑反人身奴役﹑反封建特权)﹑“三算”(算政治迫害账﹑算等级压迫账﹑算经济剥削账)﹔第三步﹐成立寺庙“民主管理委员会”﹐由“贫苦喇嘛”当权﹐对被视为农奴主的“上层喇嘛”进行专政。唯对其中未叛乱而又拥护改革的头面人物则请其做官。

叛乱领主发放的高利贷一律作废。未叛领主1958年前放的旧债也一律作废﹐1959年放的新债按每元月息一分计。所有债务抵押品一律退还。乌拉差(为政府支差)也全部废除。

其具体做法是﹕先由各级政府派出武装工作组到各庄园去发动农奴与奴隶﹐成立“农民协会”﹐作为新的政权机构﹔然后﹐举行一系列“吐苦水﹑挖穷根”斗争大会﹐控诉叛乱分子与农奴主压迫与剥削他们的“滔天罪行”。对未叛乱而又拥护改革的领主不当面斗争﹐只搞“背靠背斗争”(即在领主不在场的情况下开会控诉其罪恶)﹔对叛乱领主或虽未叛乱但抗拒改革的领主则当面斗争﹑扫其威风﹐逼其投降﹑交出财产(12)。这种斗争会往往以捆绑﹑殴打收场﹐有时还打死人(13)。

据统计﹐西藏全区贵族和大小头人共有642户﹐其中未参加叛乱的占27%﹔农奴主代理人约4000户﹐其中未参加叛乱的占70%﹔大小寺庙2138个﹐其中未参加叛乱的占55%﹔共有僧尼112605人﹐其中未参加叛乱的占40%。总计要赎买的未参加叛乱的农奴主的生产数据占三大领主的生产资料的三分之一左右﹐价值6000万元。赎金采取分期付款﹐五万元以下的八年付清﹐五万元至十万元的十年付清﹐十万元以上的13年付清。寺庙只保留553个﹐僧尼只保留约7000人﹐对于保留的寺庙也分给一定土地﹐政府还给予一定的补贴(14)。

农牧民有了自己的土地﹑牲畜与牧场﹐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1959年西藏全区粮食总产量达到182905吨﹐比1958年增长4.5%﹔1960年达到205934吨﹐比1959年增长12.6%﹔1960年全区牲畜存栏头数1060多万﹐比1959年增长10%。1965年全区粮食达到290700吨﹐比1958年增长66.1%﹔牲畜存栏头数1701万﹐比1958年增长54.6%(15)。农牧业连续六年大丰收﹐这段时间被中共称为西藏的第一个“黄金时代”(16)。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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