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公投是什么问题?--请台湾朋友搞清理智与情感的区别 -- darkreign
共:💬109 🌺167
谢谢您提供您的个人意见。
不过我觉得您既不了解国际法,对历史和事实也存在误解。
但从国际关系角度,以1971年为分界,1971年之前中华民国在联合国拥有席位,即中华民国政权在1971年之前是中国唯一合法(国际法)的政权。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是中国唯一合法(国际法)的政权,即1971年之后台湾政权不是一个在国际法体系中被承认的“国家政权”。
我国1971年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并不是说我国1971年才合法,而是我国政府1949年成立并取代中华民国政府时即是中国的合法代表,1971年只是“恢复”本应属于我们的席位。
你混淆了合法政府、联合国代表权、联合国席位、国家承认、国家要素等多个概念。
您的看法,估计会引起不小的误解,更不能起到说服台湾朋友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