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腐败的定义要明确一下,不能完全照搬西方的说法 -- 瓦斯
我们通常看到的腐败现象,是指官员利用职权,用各种方法主动或被动地接受,把非正当工资收入的钱/财富拿到自己腰包里去。
腐败通常还可以包括非现金的手段,接受下属单位/管辖范围内的私人公司提供免费的吃喝、汽车、房子、女人、出国考察,等等。
这些常见的腐败方式,在西方发达国家社会中基本上被法律给限制住了。很明显,不是个人没有贪欲,而是人家的法律经过长时间的修订,确实比较完善了,可以钻的漏洞不多了,即使还有个别漏洞获利的余地也很小了。
可以证明的是,这些发达国家公司派出到中国的员工,在本国很难有贪腐现象,到了中国之后很容易就接受不该得到的,对于腐败现象就很容易同流合污,可见人贪欲本性是原有的,在哪个国家都一样,区别的是法律制度的完善以及执行力度。最近不是还爆出一个丑闻,说是美国大公司也接受了中国公司的贿赂,这些美国公司也有出发美国法律的嫌疑了,他们自然会受到本国法律的追究,暂不说了。
他们有人翻出老账本,说中国任人唯亲是最大的腐败,还举了例子说谁凭什么当任文革小组成员,说到任命文革小组组长成员是最大的腐败。
说这种话的人,还是掉进了西方的陷阱里面没有拔出来。
因为,西方已经把一部分对于自己有利或愿意接受的腐败现象,用法律的形式保护起来了,是腐败合法化了。
例如,英国和其他欧洲王室,凭什么享受国家的财富呢?这是不是最大的腐败呢?
例如,克林顿政府在戈尔竞选失利之后,交棒给小布班子之前的这一段事件,利用最后的机会,大肆使用公权力,作了许多相当于中国关于公款旅游的事情。这种事情在中国很多,可定属于腐败,但是在美国它属于法律保护范围内的(腐败),很少有人会看到的。
美国一共有9个最高大法官,在重大的事件中很可能左右到美国总统政策和去留问题,这些大法官都是终身制的。而且,这些法官的任命是由总统一人说了算的,没有经过普选。这是不是最大的腐败呢?
由于大法官终身制,每个总统都希望在自己的任内任命自己青睐的人选当任大法官,其目的很明显了,就是希望将来的大法官做出的判断有力于自己或自己的阵营,这里面已经可以看到有“腐败”的欲望了。
我们的一些同学,没有看到这些腐败合法化的现象,只是简单地照着西方人简单的思维一起去简单思维。
对于中国来说,我们不需要为去否认确实存在很严重的腐败现象,我们要做的不是人云亦云,而是自己扎好自己篱笆墙,通过完善法制把腐败压低到最低的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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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腐败的定义要明确一下,不能完全照搬西方的说法
🙂美国最高法院的法官是总统提名国会通过... 南加菜帮主 字185 2008-01-11 07:10:11
🙂补充一下大法官的情况 10 涧蓬 字2351 2008-01-11 09:59:05
🙂独立思考不容易啊 加东 字4 2008-01-11 07:00:56
🙂说到这个,我想起了施罗德和克林顿 Alarm 字464 2008-01-11 06:44:47
🙂玄机有但不全是 中国陈 字251 2008-01-11 08:1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