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细节与真实—闲谈南开事件中的法律尊严 -- 天空黑鹰
如果一件事情的判断取决于某些微妙的细节,那么说明
这件事情是一件偶然的事件,不具有代表性,或者说
对这件事情的视角使之没有代表性。
如果穷究于细节,往往模糊了焦点。
花!
这是闻砺兄的发言。
Alarm童子的问题就是不了解事实的情况下编造细节
什么是事实:当事者、事件调查人员、法院才可以认证。而且是要在反复确认,认真调查,排除虚假信息的情况下才可以得到事实。
远在几百公里外的Alarm童子既不是当事人,也不是事件调查人人,更不是法院。仅仅凭着自己的想象,就罗列复原所谓细节,说好了是胡编乱造;说大了是伪造证据,公然违法。
这是我的答复。
写完以后,觉得意犹未尽,还想再瞎说几句,抛砖引玉。
中国历史上的法律是不注重细节和法律程序的,判案更重要的是看伦理道德和人情世故。社会发展到今天,这样的法律体系越发不能适应,因此,我国的法律现在把证据和程序正义放在了非常重要的根本位置。
在证据确凿和完成程序以前,即使我们确定某人犯罪,也不能称之为罪犯,这样,我们就充分保证了涉案人员的权力和尊严;也尽可能的减少了冤假错案的发生。
这次的南开事件,Alarm童子表面上说尊重人权,尊重法律,尊重证据,尊重细节;然而事实证明,他一而再,再而三的违反了法律的根本原则,既不尊重人权,也不尊重证据,不在乎细节,更别奢谈人权了。
Alarm童子和我们一样,都不是南开事件的当事人;也不是南开大学的调查人员;不是事件发生时的警察;更不是负责调查的法律工作者。
他和我们一样,都是在网络上知道这次事件,甚至还不如一些天津本地的朋友对事件的了解程度。
在这种情况下,Alarm既没有亲身前往南开,也没有联络执法部门(我相信,他即使去了人家也会尊重法律不会随便答复他),就开始在网络上凭着自己的想象,复原所谓真相,并且以此为证据,判决南开的同学为群氓!
我不禁要问:“Alarm先生,谁给你的权力?中国哪条法律许可你这样做了?”
凭借虚幻的想象的所谓事实虚构出细节,然后把持言论权,把所有反对你的人归类于文革中的造反派;正常的质疑,被你说成扣帽子,俨然自己就是真理的化身。
你哪来这么好的自我感觉?
尼采说:上帝已死。
但是,不是,我发现,上帝还活着。
Alarm童子=百公里以外,逆转时间,不调查就可以发现真相=法律没有认证前,可以确认南开的同学为群氓=制定规则,确定规则=上帝=不会犯错误,金口玉言,说出来的就是事实和真理=反对上帝的就是坏人
难道不是这个逻辑吗!
这时候,法律的重证据,重调查,重事实,都不要紧了,都可以靠自己在网络的看法确定了。
果然是:很好!很强大!
法律的尊严,难道就是你这样维护的,Alarm先生?
您能回答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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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节与真实—闲谈南开事件中的法律尊严
🙂支持! 立秋 字163 2008-01-11 04:48:50
🙂要是您在活剐袁崇焕的现场,是不是也要买块肉来吃吃,并终生为之骄傲 大洋芋 字0 2008-01-11 04:57:05
🙂您就活在 要是 这种虚拟世界里得了 立秋 字0 2008-01-11 05:04:19
🙂大家都是在这里听了一面之词瞎猜的 1 第三 字161 2008-01-09 07:08:24
🙂你还是推演一下你认为的事件真相好了 Alarm 字222 2008-01-07 19:14:04
🙂文革是个宝,什么都能装 3 天空黑鹰 字64 2008-01-07 21:08:39
🙂你真别说,我越来越觉得网络上文革之风颇盛 Alarm 字220 2008-01-08 04: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