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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文摘】戊戌变法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变法运动 -- 无名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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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戊戌变法”105年祭

                孟令伟

  105年前的夏秋之际,在古老的中国土地上上演了一场空前奇伟的改革运

动,这就是“戊戌变法”运动。

  这场运动从公元1898年6月11日(光绪2日年4月23日)光绪皇帝

颁布《明定国是诏》开始,到同年9月21日(光绪24年8月初6日)慈禧太

后公开发布政变后训政谕旨结束,历时105天。所以又称“百日维新”。

  105年前发生的这场历时103天的变法运动,实际上是鸦片战争后历经

内忧外患折磨的晚清社会积累的全部民怨的喷发。政治腐朽、道德败坏、割地赔

款、起义战乱、民不聊生、镇压禁锢、粉饰修补、最后是甲午海战败的一塌胡涂,

使社会危机鼎沸,人怨汹汹,朝野上下急需寻求一种新的出路,戊戌变法就是在

这样的情况下发生的。变法的发生使长期积聚的矛盾找到了宣泄的突破口。很快

就造成“人思自奋,家议维新”,“耳目既开,民智骤进”,“新政甫新之日,

……欢声雷动,学会林立,万众沸腾”的局面。

  这是一场貌似改良、实则革命的运动。它对行之两千年的专制制度造成前所

未有的冲击,其影响和气势使当时的西方舆论都感到惊讶:“维新党在各个部门

中都实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工作,直到举世都为之震惊,认为比起这个青年的中国

来,就是日本的维新速度也瞠乎其后”。

  但这场运动终究失败了,它象昙花那样美艳而短暂地展现了自己的芳姿后便

迅速地凋谢了,它象彗星那样在天空中无比壮丽地出现后很快就消失了,在当时

的历史条件下这种凋谢和消失具有悲壮的必然性。

  但伟大的戊戌精神并不会随着运动的失败而消亡,后人对当年维新志士的英

名也不会忘记。值此105周年之际,当我们纪念这次运动时,首先应该祭奠当

年参加这场运动的维新志士们。

  一祭为变法而死的“戊戌六君子”。即谭嗣同、杨锐、林旭、刘光弟、康广

仁、杨深秀。君等为变法血染菜市口,成为两千年以来第一批为谋民权的赴义者。

建自由烈士之节从君等始,享自由烈士之祭从君等始,君等虽死,精魂永在。

  二祭变法领袖康有为、梁启超。康公以布衣书生之身,肩担大道,首倡维新,

十年间凡七次伏阙上书。率领众弟子上下奔走,四方呼号,为改革求索,义无反

顾,搞变法宣传,坚韧不拔,终至发起戊戌运动,开辟千年未有之变局,不独是

维新领袖,实为民权之元祖。晚年虽为保皇所误,身罗复辟之垢,但终不掩皓月

之明!梁任公以纵横捭阖之才,力佐康君以赴新业,主笔时务风行海内,奋如椽

之笔,横扫旧说,以雄劲之议,阔开民气。变法之日,天下移风,任公之力大焉!

  三祭有志改革无力回天的光绪皇帝。君终其一生为太后掣肘,负皇帝之名而

不能操独断之权,处没落危局而难以奋复兴之翼,有自强之心而无奋身之柄,终

至忧郁而死,是君之可悲处!然君以二十四朝末世之帝独开千年未有新世之风,

毅然以微弱之躯,决然行变法之志,破祖宗成规于龙庭,树维新大旗在紫禁,诏

书一下,欢声雷动,上下五千年,帝王何其多,然再无有第二人,又是君之可幸

处!君之敢行变法,人也,君不失为英明;君之变法失败,天也,君不能独蒙其

咎。

  四祭所有为变法作出贡献的人们。君等有功于变法,或名彪史册,或默默无

闻,然君等大义所至,天地为之钟鼓;君等精诚所在,日月为其光华。君等灵魂

不远,请受百年之奠。

  我们对戊戌运动最好的祭奠,就是要从这个运动中吸取经验教训。戊戌运动

虽然失败了,但不等于这个运动只有教训没有经验,失败的只是受当时历史条件

限制的运动,而长存的却是戊戌精神。这个精神既体现着历史正道,又包含着珍

贵的历史经验和教训。我们要发扬光大戊戌精神,就是通过吸取变法的经验教训

以利于今天的改革。

  “全变”、“大变”、从制度上变起是戊戌变法的根本着眼点,这个经验对

今天的中国改革特别具有启迪意义。早在戊戌变法以前,洋务派就实际上开始了

一定的变革,这就是办洋务新政。即采用西法发展军事、经济。如举办军火、纺

织、造船、矿务企业,试办铁路、商务,建立洋式海军,引进外国技术和管理方

法。但在腐朽的专制制度下,这些“新政”不但没有起到自强的作用,且滋生了

大量弊端,成为腐败的温床。直到甲午海战,随着最大的“新政”成果北洋水师

一败涂地,洋务派的改革也就彻底破产。针对洋务派办“新政”的教训,以康有

为为代表的维新派提出“全变”、“大变”的改革主张,康有为在光绪帝召见时

陈述:“近岁非不言变法,然少变而不全变,举其一而不改其二,连类并败,必

至无功。”他批评洋务派的新政“日言自强,而弱日甚”,原因就在于“根本未

变,大制未新,少袭皮毛,未易骨髓,”犹如“厦屋朽坏,岌岌将倾,而粉饰补

漏,糊裱丹青,思以支柱,狂风暴雨之来,求不覆压,岂可得哉”?“既知守旧

之祸败,则非尽变旧法与之维新不能自强。”而“尽变旧法”则“须自制度法律

先为改定”,从制度上变起。百日维新中,光绪帝下的变法谕旨一方面在相当程

度上体现了康有为大变、全变的主张,如变法内容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

各个领域,完全是总体推进式,不少变法命令具有深层次改革的意义。但另一方

面在根本改革官制问题上由于遭到了强烈反对而不了了之,使康有为全变、大变

的主张大打折扣。我们今天的改革,实际上也面临着要不要“全变”和怎样实现

“大变”的问题;面临着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要不要配套和怎样进行配

套的问题;面临着对现有政治体制进行修补完善还是根本改革的问题;面临着只

是裁撤旧机构还是根本改革旧官制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以前主要体现在经

济领域的改革和对外开放类似于洋务派当年搞得“新政”?D当然实际成效不可同

日而语,但就其弊端特别是从腐败的蔓延看很有点相似性。说明只有经济领域的

改革没有政治领域的改革,只有经济上引进西法、而在政治上守住成法无论一百

年前和一百年后都难以行得通。如果说戊戌运动对后人最有昭示的经验是变法要

全变,要从制度上变起,那么它失败的原因之一也恰恰是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取得

预想的突破。

  设立制度局总其纲,还是依靠旧的官僚机构推行变法,这是戊戌运动留给后

人的重要思想。在变法问题上,康有为特别重视日本明治维新的经验,他把明治

经验总结为三条:一曰大誓群臣以革旧维新,而采天下之舆论,取万国之良法;

二曰开制度局于宫中,征天下通才二十人为参与,将一切政事制度重新商定;三

曰设待诏所,许天下人上书,日主以时见之,称旨则录入制度局。康有为把这三

条经验完全贯彻于自己的变法主张中。他曾多次建议光绪帝择良辰吉日在太庙或

乾清宫大誓群臣,向天下宣告举行变法,以取得雷霆震郁、上下同心、四海向风

的舆论效应。而在这一步之后,就是设立制度局总揽其纲。康有为认为这不仅是

变法的切入口,而且是能否成功的关键。他设想的制度局既是议定新法、又是实

施新法的变法中枢机构。参加制度局的是面向天下选的通才,他们拟定新法后请

皇帝批准,然后施行,其地位等于王公大臣,直接向皇帝负责。制度局下设十二

个分局,拟定的新法分别由分局实施。按照这个设计,制度局实际上成为一个总

揽变法全局和实施新政的兼有立法、行政两种职能的中央机构,也就等于彻底取

代了原来的总理衙门和六部军机处。为了上下配套,康有为又提出每道设一新政

局,政局督办不拘官阶,有权专折奏事、自辟随员和处理新政事宜,每县设立民

政局,由督办派员会同地方绅士议办新政。这样一来,旧的官僚体制连同官僚机

构就被完全否定了。而这也正是康有为的本意。他认为依靠官僚旧机构主持变法

推行新政根本行不通,必须依靠新人新机构。整个变法期间,康有为最为关心的

是设立制度局,但始终没有设立起来,因为阻力太大。对于康有为为代表的维新

派来说,设立了制度局就等于取得了变法的主动权,而对于守旧官僚来说,设立

了制度局就等于将他们闲置起来,最终必然会丧失所有的权力。所以双方在这个

问题上进行了多次针锋相对的斗争,最后在慈禧太后“尽管议驳”的支持下终于

使这一计划胎死腹中。实际也就等于决定了戊戌变法失败的命运。联系今天的改

革,是否也需要一个总揽改革的权威机构,这个权威机构怎样产生?是从旧机构

中产生还是在旧机构旁边产生,抑或在社会中产生?依靠旧机构推进改革特别是

政治体制改革能否最终行得通? 旧机构能否通过改革变成真正意义上的新机构?

机构改革怎样和整个官员制度、官员职能的改革结合起来。等等。都需要进行思

考。

  伸张民权是戊戌运动的精髓所在,这个精髓在105年后的今天仍然需要吸

取。戊戌运动虽然是在“以君权行变法”的形式下进行的,但伸张民权却是这个

运动的突出表现。首先是运动的领袖人物康有为就非常重视民权问题。他在前后

凡七次上书中,一个贯穿始终的思想就是兴民权;他在其重要的维新理论著作《

孔子改制考》、《春秋董氏学》中大力阐发民权的古义;他十分推崇西方“以庶

政与国民共之”的民主精神和议会制度,提出“君民同治”,设“议郎”“上驳

诏书、下达民情,”设“议院”“三占从二”。梁启超也十分重视民权问题,他

认为:“政府压制民权,政府之罪也;民不求自伸其权,亦民之罪也”。以康梁

为代表的维新派的兴民权思想体现在戊戌变法中,就是政治上鼓励士民上书言政

;经济上鼓励民间办实业,直至办军火工业;文化上鼓励绅民自由办报,办学会、

办教育。也正是由于提倡兴民权,所以在戊戌运动期间,才出现了“学会林立,

万众沸腾”,“人人封章,得直达于上,举国鼓舞欢蹈,争求上书”的气象。造

成浓厚的变法空气,形成以运动兴发民权、借民权推进运动的局面。今天我们进

行改革的重要目的,也是要伸张普通公民的权利,包括公民应有的政治权利、经

济权利、文化权利以及其他社会权利,而改革本身也需要广大民众的积极参与,

需要上面的引导和下面的推动相结合。当前存在的问题是,公民虽然有了相当的

经济权利,但政治文化权利如结社集会权利、出版权利还有待于落实。另外,公

众还缺乏实际参与改革和推动改革的权利。如土地制度的改革本来是和农民攸切

相关的大事,但在土地问题上农民却没有多少发言权,农民的土地权利经常遭到

严重侵害。国有企业改革首先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但职工却没有多少参与权和发

言权,不少地方的企业改革完全变成政府少数领导人或企业领导人的事,不但社

会公众无由得知内幕,企业职工也只能被动接受,这就造成很大的弊病,许多侵

害职工权益、侵吞国民资产的腐败行为由此而生。由于一些重要的公民权利如结

社、出版权利没有落实,缺乏伸张公民意见、行使公民监督的渠道和环境,使公

民其他方面的权利也难以得到有效落实和保护。因此,当前改革迫切需要解决的

一个问题是:如何全面落实公民应有的权利包括实际参与改革、行使改革权利的

权利。其中政治权利的落实则是关键。实践证明,没有政治权利的落实,其它一

切权利不是化为泡影就是大打折扣。改革要全面兴发公民权,在公民权的兴发中

推动改革走向健康的方向。

  缺乏社会基础和强大的主导力量的变法必然失败,改革不能操之过急,但在

条件成熟时进行雷厉风行的改革又未尝不可。从客观方面看,戊戌运动的发生是

鸦片战争后一系列内忧外患问题频发、朝野上下感到前途幻灭的刺激下发生的,

缺乏深厚的社会基础,特别是缺乏经济基础和广大民众支持的基础。而戊戌变法

又是一场貌似改良实则革命的政治运动,世界经验表明,这样的政治革命必须有

相应的经济基础和民众基础,才能水到渠成。如英国的资产阶级革命有资本主义

工商经济的发展和第三等级的支持基础,美国的独立革命有资本主义殖民经济的

发展和移民资产阶级的支持基础,而戊戌运动就缺乏类似的社会基础。当时民间

资本主义工商业十分微弱,处在官僚经济、买办经济、士绅地主经济和小农经济

的汪洋大海包围之中,根本不可能充当支持的社会基础。加上没有强大的变法主

导集团,有的却是远比变法集团强大的反变法联盟,所以失败的命运是注定了的。

当然,变法操之过急、打击面太大、希图毕其功于一役也是失败的原因。可从另

一方面看,戊戌变法所以能在主导集团软弱、缺乏社会基础的情况下短时间内掀

起狂澜效应,也恰恰是得力于大刀阔斧的改革。继明定国是诏之后,光绪帝在短

短百日内颁布了280余件除旧布新的喻旨,废八股、裁衙门、办学堂、兴民权

交并而发,大有风鼓雷动、排山倒海之势,使社会风气为之一变,声震当时,影

响弥远。联系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改革,我们走的是一条渐近式的道路。通过

渐近改革,使生产力得到了很大发展,经济基础和社会结构有了很大变动,市场

主体及其市场化的公民群体逐渐形成,为深化改革提供了重要的社会支持基础;

另一方面,由于新旧体制长期并存,特别是政治体制改革延滞滋生了大量的社会

弊病,渐近式改革的弊端已越来越突出。在这种情况下,上下同心,群策群力,

进行大刀阔斧、雷厉风行的根本性改革,不失为一种明智的选择。这样可以节省

改革成本、使许多积弊迎刃而解,易于振奋民族精神,能最大限度地缩短转轨的

痛苦,实现社会创新。历史正在提供着这样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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