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美国宪法读书笔记 -- 唵啊吽
的确可以这么理解。
其中的关键在于所谓的“根本大法”和其下位法并不是纯粹的“抽象原则-具体实施办法”的关系,宪法本身也应该有具体实施的能力,否则就等于是被一堆“下位法”所架空——这就是我国宪法的主要问题。许多权利在宪法上规定得很好,但要么没有具体的可操作的法律,要么被“下位法”以抽象肯定、具体否定的做法给抽空。
总之,我国宪法在宏观上的问题就在于:一旦下位法存在问题,它没有办法解决;甚至行政行为存在违宪之嫌,它也没有办法解决。(另外微观上——尤其是细节中——也不是没有问题,就不一一列举了)
日本有成文宪法的;英国没有,虽然它毫无疑问是“宪政之母”。
至于“宪法”和“宪章”的含义,似乎并不很清楚;“君主立宪”所立之“宪”,应当是“宪政”的“宪”。
当前除了英国以外,新西兰和以色列也没有成文的宪法典(所谓“宪法典”就是一部标题是“某某国宪法”的法律文本),但它们都有一系列的宪法性文件,而且没有人会怀疑它们是成熟的宪政国家——反倒是一些有宪法典的国家,是否存在宪政则是令人怀疑的。
这里可以参考德裔美国宪法学家罗文斯坦(Karl Loewenstein)对宪法的分类:
规范宪法:能很好运作和适用的宪法——所谓的“宪政”,需要的是这种宪法;
名义宪法:目前因某些原因而无法完全实施,只能作为努力的目标;
语义宪法:压根没有诚意实施的宪法,只是作为美化政权的一种装饰。
他并将三种宪法比喻成三种衣服:
此公受纳粹迫害而避难美国,此前德国的宪法是号称世界上最先进的《魏玛宪法》——他的这种分类,我猜测与其个人经验不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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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法学院似乎对宪法研究不多 1 罗博 字122 2007-12-16 07:28:57
🙂宪法的文章在国内比较难发表 1 涧蓬 字532 2007-12-18 18:10:48
🙂也就是说没有宪法法院来审理 1 罗博 字250 2007-12-18 20:03:10
🙂关于补充的两个问题
🙂也不是完全没有动力,而是影响力有限 1 涧蓬 字1186 2007-12-18 20:53:28
🙂清朝有着完备的法律体系 罗博 字184 2007-12-18 23:29:36
🙂好像有点喧宾夺主了,最好能新开一贴讨论这些问题 涧蓬 字2125 2007-12-19 17:17:52
🙂国内好像有政法学院或政法系,应该有人研究。 唵啊吽 字86 2007-12-16 17:5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