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宁拆十座庙,不拆一门婚 -- 西河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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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的不可知论者。
所以老泳劝和,俺觉得很有道理。
有人劝离,也未必就错。
只有个别极端事例,大多数人都会劝和 或 都会劝散。
大多数这类事例,劝和劝散都是各有道理,很难说哪个一定就对。在我看来老泳这两个事例,就属于这类普通事例。老泳劝和,只代表他的看法。别人有不同看法也很正常,但没有争论的必要,因为谁的看法做法都不必然正确或必然错误。
俺也说说俺的看法 --- 声明一哈,俺的看法如与老泳不同,不代表他就是错的。当然也不代表俺奏是错的。
第一个故事,男的只能算有点小权小钱,似乎算不上神马款爷。这种情况下如果坐视两人离婚,女方难以得到优厚的经济补偿。离婚后能拿走个五六十万也就到头儿了。婚姻失败 再加上缺乏优厚的经济补偿,女方吃亏可怜。所以如果搁我,也会软硬兼施阻止离婚。
第二个故事,男方应该是个款爷,估摸着资产应在千万以上。如果女方魅力尚在,有很大概率开始第二春,可以考虑以告男方家庭暴力罪为威胁,要挟男方赔付一笔可观赔偿金,离婚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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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一定要花! 1 紫藤 字240 2008-01-01 00:03:34
🙂没事瞎掺和,再回一个 1 物格修齐 字243 2007-11-27 18:16:16
🙂小五跟我的想法一样。 西河泳者 字0 2007-11-28 07:49:23
🙂对这类事,俺一贯是 ----
🙂这种事无所谓对错,只是各人的生活与阅历不同产生不同看法。 西河泳者 字0 2007-11-28 07:12:38
🙂这些事还真是不好办。 1 李禾平 字42 2007-11-27 09:01:05
🙂是没意思,但没意思也得靠下去。理由是 3 西河泳者 字752 2007-11-28 07:46:53
🙂都是实在理 物格修齐 字174 2007-11-28 08:3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