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情感乱谈 -- 物格修齐
那个女孩的做法。如果我是那个女孩子,自然会找一个能在可能的时间里娶我之人,在这个故事里就是后来来的的那个男孩子。既然如此,我为何还一而再,再而三的发文批评女孩子呢?让我们看看事实,这她提出的分手,是她已经和另外的男孩子有了恋情,而且是在得到了结婚的承诺后决定和以前的恋人分手。纵然无数人,也可能包括这个女孩子认为这个选择没有错,但,很简单的一点,由此以后,你,或者我,会对这个女孩子的感情有什么相信吗?要我如何相信?!
分析一下,对于前一个男孩子,如果她不能忍受没有婚姻的恋爱,当然可以另找。请结束上一个感情,这对于前面的男孩子还是后面的男孩子都公平。对于后面的男孩子,如果她更爱,那就去爱。请结束上一个感情,而不必去指责那履虎尾提到的六条。自己提出分手,还指责别人,这种做事实为不义。其实该诚然如邝言兄所讲,“若不是存有着感情,也问不出这样的问题。”那么,即有感情,如想挽回或挽救,为何提出分手?如不想挽回,即提出分手,该对曾经的感情和情人有个交代,可她做了什么?!对以前的情感,经历和情人的否定,其实在我眼里就是对她自己的否定。一个人对自己的否定,而且是7年的经历,我悲的正是这个。
对于前一个男孩,这是个悲剧,虽然是他咎由自取。对于女孩子,这个选择,以新换旧,对于她自己的人格,是悲剧。对于后来的男孩子,当他终于认识到这些发生的事情的时候,对于自己要娶这么一个女孩子,(他该问自己一句话,这个女孩子值得珍惜吗?在现实面前,这个女孩子真正珍惜过什么吗?)恐怕也有些悲了。
纵有万千理由,也不能把已做过的事情改变,也不是能逃脱道德批判的说辞。
这件事,显然最受伤的是前一个男孩子。纵然结局不可改变,如果那个那个女孩子能先分手再找,至少不会给前男友背叛的感觉。背叛,它的伤害太厉害了。邝言兄,如果你假设你的田背叛你的感觉,就会理解我如此强烈的行文用句。当背叛的事情已经发生,心死也不是什么想象不出的后果。而您还要这个男孩子开口挽回,有些强求了。话说回来,我一点都不同情这个男孩子,自找的。但这不能是那个女孩子背叛这个事实的理由,也不是她能逃脱道德谴责的理由。
提醒几个事实,基于“七年”这篇文章,7年的恋爱结束了;是女孩子提出了分手;这个女孩子有了可以结婚的对象,而且已经相处一段时间。
曾经对您的崇拜如滔滔江水,现在对您的某些文章依然敬如绝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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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批判 8 水风 字1921 2007-11-15 21:41:03
🙂道长居然很感性之人。 物格修齐 字264 2007-11-16 09:04:43
🙂还是比较赞同水风道长的说法。 1 邝言 字354 2007-11-16 11:06:34
🙂【原创】首先,我读原文就有一种悲的感觉,可悲的是
🙂谅解对人对己都是一种成全。 4 邝言 字1384 2007-11-16 20:23:09
🙂【】花,花,花。果然是情感写作高手和情感顾问, 物格修齐 字276 2007-11-17 09:30:30
😄不敢当!兄台过誉了。。。 邝言 字210 2007-11-17 11:02:09
🙂其实你的想法都是男人的逻辑 四处张望 字658 2007-11-16 13: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