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路外伤亡赔偿多少才合理? -- 忘情
对于封闭的高速路上不应该出现的行人,驾驶者没有办法预期其出现,也就无法避免事故发生。在驾驶者采取了正常的挽救措施,完全没有责任的情况下,却要求驾驶者承担完全违规一方的民事后果,不清楚这方面怎么会有合理的法理依据。这种第三者险一般都是道路基金和保险公司出,不知道为什么在国内需要个人支付。
民事的法律需要有指导作用,从而避免相关事情发生,减少最大的损失。事件发生后进行补偿只是一方面,不是全部。像这种预订了前提,开车本身就是错,没错也有三分责任的做法,对于预防这类事故起不到任何作用。这就是恶法。
如果两边有障碍或者有车辆的情况下,我的前方忽然出现了行人,进行闪避会危及我个人的安全的时候,我会去撞人的。这时候我首先要保证我自己的安全,以及我两侧的其他车辆的安全。
至于高速路上的那个行人,对不起了,你是来自杀的,我会尽力去刹车,寻找闪避的机会,但是如果避免不了,那我没办法,我的车不是飞机。让我牺牲自己的安全去保护一个要自杀的人,一个其行为危害了我的安全的人,我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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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朋友,高速上为了闪一个行人,撞在隔离墩上 1 燕庐敕 字252 2007-10-29 03:13:25
🙂这是太常见了,但是应该分开来看 坏坏哥 字778 2007-10-29 04:32:57
🙂我依然不会接受,而且现在这个条例已经修改 燕庐敕 字166 2007-10-29 17:45:49
🙂有人认为你开车了就是错
🙂村长,你说的倒是容易,其实,那一瞬间就一个词,本能 1 燕庐敕 字445 2007-10-29 17:48:08
🙂你有这个意识 橡树村 字170 2007-10-29 18:10:31
🙂“有的人”不是指我吧?呵呵 坏坏哥 字1302 2007-10-29 05:03:20
🙂你觉得开车的都有钱? 橡树村 字168 2007-10-29 05: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