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台湾公投的底线 -- 子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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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这就是说,
是终极机关,而不是唯一机关
作为执政党,中共有权利提出“谁谁谁违反反分裂法”,要求军事打击台独
中央军委,作为相关执行机关,有责任指出“达到动武条件”的标志并判定性质
最高人民检察院,有责任对违法行为提出起诉
作为共和国普通公民,在认为国家安全面对重大危险时,有权利在合适的媒体上发言,讨论,呼吁动武。
例如:全国人大也是刑法和民法的释法机关,但判定违法只要相关法院就可以了,公安机关在认为犯罪分子极具危险时,可以先行动用枪支,而无需通过人大批准。这是一样的道理。
这是最高机关和事务机关的区别。
如果对中央军委主席的判定有不同意见,可以向全国人大写信,请他们做最终裁决。
实际上如果外国人想找茬,在实体方面——例如台湾到底属不属于中国,比在程序上要便捷。因为立法、释法、执法机关都是中国,在程序上没有好的落脚点。
举国外的例子,中国从来不在《与台湾关系法》上纠缠,因为纠缠于这个法律,等于承认了这个法律的效力。而这是美国国内法,释法机关是美国法院,在程序上,人家怎么解释都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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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分钟时间就行了 1 PBS 字79 2007-09-05 21:28:10
🙂这就是说, wanderer 字136 2007-09-05 14:33:11
🙂打赌这个手续一小时搞定 1 PBS 字151 2007-09-05 21:29:58
🙂你注意,“全国人大是最高权力机关”不是唯一权力机关
🙂心里高兴,把板凳也占了。坐着舒服。哈哈!!! 禾影 字0 2007-09-05 12:59:37
😠打倒“占位党” 加东 字38 2007-09-06 08:51:55
🙂沙发?!哈哈,先花再看。 禾影 字14 2007-09-05 12:5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