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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转贴】浅论唐代河朔三镇割据的经济原因-1 -- 猫元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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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转贴】浅论唐代河朔三镇割据的经济原因-2

三、商业收入。藩镇置市买、回图官,可见商业收入对藩镇来说也应是非常重要的收入。具体来说有两种形式:

直接参与商业活动。也就是直接授予商人幕职或牙将等身份或由将领直接经商。如“后有长沙小将姓周者,部本郡钱帛,货殖于广州。”“范翊者,河东人也,以武艺授裨将……翊差往淮南充使,收市绵绮。”各镇可能都存在这种情况。

收取商税。设置官吏收取商业税。地方商税由商税使、务掌管。这个官职也可称商税务专知官。

商税的数额无法确计,但是李锦绣提到“地方两税外的赋税、田产、经商赢利等收入总数,当不会小于两税的留州、送使数额。而且时间越后,……地方财政收入越大。”

河朔三镇的经济在有唐一代一直处于领先的地位,特殊产品的产出无论种类还是数量都超过江南地区,这一点从唐朝河北地区上交的丝织品种类的记述上可以证明。因此,当地的商业也一定非常发达,商税收入也不会很少。

综合以上的数字,得出河朔三镇年收入的总额分别为:

魏博镇(533116.5+88852.75+290493.72)×2=1824923.5贯。

成德镇(467661+231679.71+77943.5)×2=1554567贯。

卢龙镇(354760.5+131731.29+59126.75)×2=1091236.5贯。

由于魏博镇在田弘正归唐时朝廷赐钱150万贯,“及诏书到魏,钱帛随路而至。军中踊跃欢叫,向阙拜泣”卢龙镇归唐之后朝廷赐钱百万。由朝廷赐钱百万左右可知,河朔三镇的财政收入不会过多,否则各镇官兵不会如此在意朝廷赏赐。由此可知,当地的收入不会超过上面的数字过多,以此数为基准是合理的。

河朔三镇的支出:

河朔三镇的支出和其他类型的藩镇一样,主要用于供军。军费在各镇的支出中占绝大部分。因此,笔者只在本文中讨论各镇的军费数量。

月粮。魏博镇有兵七万到十万。月粮为每人一月给粟一石。全镇一年需要840000石到1200000石。西北边防区粟的价格应该在每斗40-150文之间,而河北地区农业发达,粟的价格减半在20-75文之间是很正常的。六万步兵需钱144000贯到360000贯之间,九万步兵需钱216000贯到540000贯之间。

衣赐。衣赐分春衣、冬衣两次发放,总计七匹。元和年间衣赐七匹需钱9贯。每人七匹则七万人需钱630000贯,十万人需钱900000贯。

马料。后唐明宗时范廷光奏“试计一骑士之费,可赡步卒五人。”由此可知骑兵的供养比步兵更加复杂和困难。但是,河朔三镇所处的地域生产马匹,而且水草丰美,与后唐后期以中原为中心的军事基地情况不同,财政负担要小得多。维持费用比例或为1/2。

魏博镇的骑兵总数没有确切的记载,但在《新唐书?藩镇传》中有其出动万余骑兵作战的记述,笔者权且把这作为魏博镇骑兵部队的总数。维持一万骑兵食用需钱为步兵月粮的两倍,即48000贯到120000贯。总计魏博镇的军队年耗钱894000贯到1290000贯。此数是以七万人为准的。十万人的数字在财政上是不可能长期保持的,因为其总数已超出上面计算得到的收入数量过多,只有横征暴敛才有可能维持这样一支军队。而田承嗣正是“既得志,即计户口,重税敛,厉兵缮甲,使老弱耕,壮者在军,不数年,有众十万。”但是这种统治是在大历年间田承嗣占据贝、博、魏、卫、相、磁、?称咧葜?地的情况下建立的,单是?持菘?元年间就有77150户,而澶州只有7300户。这说明元和初魏博镇的经济力量远不及大历年间,因此之时的魏博镇所能供养的军队也有所减少。七万人的军队是合理的。

根据以上数字,魏博除正常供军外,余钱534923.5贯至930923.5贯之间。还有余力赏赐军队,足见其有独立的能力。

同理。成德五万军队,马五千匹,马步比例为1/10,后期比例有所提高。以此计算马步军月粮总数在168000贯至630000贯之间;衣赐450000贯;总数为618000贯至1080000贯。盈余在474567贯至936567贯之间。同魏博情况基本相同。

卢龙五万到七万军队。马军数量极多,约有骑兵两万。以五万计算,月粮在168000贯至630000贯之间;衣赐450000贯;供军钱总数在618000贯至1080000贯之间。盈余在-11236.5贯至473236.5贯之间。如其为七万军队则基本没有盈余,因此,如魏博早期军队一样不作分析。卢龙节度使朱滔在唐德宗在位时举兵反叛,当时“滔兵五万,车千乘,骑两万,士私属万余,虏兵三千……”,由此可知当时卢龙兵力当在七万以上,但是,当时卢龙的辖境也与元和时有很大区别,当时的卢龙受赐得德州、棣州,而元和时此二州已经划归成德。德州和棣州开元年间共有87315户,非常富庶,数量接近卢龙镇九个州户数的1/3,失去这两个州对于卢龙节度使的收入一定有很大的影响,这一点也说明元和初卢龙镇不太可能有七万军队。即使以五万军队计算,卢龙镇在失去德、棣两州之后,很难供养两万多人的骑兵,这也是卢龙下辖九个州的经济条件决定的,也直接体现了财政情况对军事力量强弱的决定作用。盛产马匹的卢龙也不例外,虽然卢龙有能力一次向朝廷献马万五千匹,并且不止一次的进献战马,但是却无力为自己维持一支以骑兵为主的军队,这也在侧面证明了财政在藩镇长期存在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综上所述,河朔三镇的收支状况非常良好,即使上文所作的计算有较大的误差,也可以明确表明各镇有足够的财力与朝廷争夺士兵的忠诚。而朝廷是否有长期应付三镇巨大的支出的财力则很成问题,主要原因是唐朝面临的问题并不止是河朔三镇的独立。诸如,吐蕃对长安的长期威胁,淮西、襄阳、淄青、西川等地节度使的反叛都威胁着唐王朝的安全,使得唐朝不能集中全部精力、军力和财力来解决河朔三镇割据的问题。

四 朝廷的财政收支

唐朝朝廷的财政状况在史籍中的记载远比河朔三镇的财政状况多得多,因此笔者在这一部分不作主要论述。唐朝的收入明显表现出地方分权的色彩,也就是在各种收入中都表现出上供和留州、留使的矛盾,这一矛盾贯穿于唐朝的整个后期。由于这一矛盾,唐朝后期的收入与唐朝前期相比有明显的减少,而它的支出由于国土各方向的危机,不得不应付北部边境和西部边境的驻军的巨大消耗。总而言之,唐朝的收支状况表现出它作为一个全国性政府的控制力的严重削弱。

基于以上的原因,唐朝中央的收支状况如下所述。

朝廷的收入:

唐朝朝廷收入比河朔三镇的种类多的多。两税是其中最大宗的,也是其他一些税种存在的基础。下面将两税及其附加税的收入做一统计。由于唐后期两税税额有计算方法和税额数量的两类变化,所以其收入并不固定,但也不会有太大悬殊。建中元年,天下两税钱3000余万贯,其中供京师者950万,留州送使2050万贯。这3000余万贯的两税额,是天下各道,包括京畿、关内、河东、泽潞、磁邢、山南西道、剑南东西川、山南东道、荆南、黔中、湖南、河南、淄青、东都畿、淮西、淮南、浙江东西、江南、江西、福建、岭南五管。又根据《资治通鉴》卷237元和二年末胡注引宋白《续通鉴》曰:国计簿比较数……元和两税、榷酒、斛斗、盐利、茶利总三千五百一十五万一千二百二十八贯石。据此可以推算元和初两税收入。国计簿所云盐利,当是度支掌领的两池及西南地区盐利,不包括盐铁使所掌海盐之利,两池元和初“每岁收利纳一百六十万贯”,西南井盐以50万贯计,度支盐利收入210万贯。茶利以40万贯计,榷酒以104万贯计,青苗地头钱以140万贯计,则两税斛斗合计3021万贯,供京师斛斗以200万石计算,天下两税钱2821万贯,假设上供额与两税减少比例一致,则两税上供额为893.76万贯。

旨支米是两税中收取的粮食中上供中央的部分。建中元年,天下两税斛斗215.7万石,在这之后一直保持“其二百余万供京师”事实上,旨支米并不是全部输往京师,而是有一部分纳轻货或是纳钱。旨支米有江淮地区100万石以价纳轻货,折绢62.5万匹,折钱80-100万贯。

青苗钱是以田亩为计算标准,按户平摊的两税附加税。在本文重点论述的元和年间,这种税收已经成为唐朝政府非常重要的收入。在京畿地区夏青苗钱9.27万贯,秋青苗钱18.54万贯,其他地区共179.46万贯,全国共207.27万贯。

在两税之外,唐朝的中央和地方还征收种类繁多的附加税,如“函头”,“函头,即斗、斛等容器概量之余数。”“加耗”,其法定耗额为“天下诸州县,应纳义仓及诸色斛斗,除准式每斗二合耗外,切宜禁断。”“汇贺”,汇贺为仓窖税的一种,初始时主要为维持仓库的开支而征收。其他名目还有“纽配”、“摊征”、“科配”等等。但是这些杂税的征收最终只是使地方受益,朝廷并不能从不断的加征中增加收入。

专卖收入。榷盐:

两池盐利。安邑、解县的池盐是唐朝重要的收入来源。其税额应为“大和三年四月,敕安邑、解县两池榷课,以实钱一百万贯为定额……及大中[六]年,度支奏纳榷利一百二十一万五千余贯。”定额为100万贯左右。

三川盐利。山南西道境内有167井(果、阆、开、通州123井,另有峡内44井;剑南西川境内有十三井(邛、眉、嘉州13井)。剑南东川境内有460井(梓、遂、绵、合、昌、普、渝、泸、资、荣、陵、简州460井)。三川盐利的数量并无记载,数字在总盐利之中。

除以上的盐产区之外,还有西北地区的盐池产盐,但是获利不多却是事实。

榷酒:榷酒的形式既有官酤又有纳入两税征钱,因此,在唐朝后期,榷酒的收入呈现出非常复杂的情况。贞元之后按各地课额将榷酤钱摊入两税,其天下榷酒上供钱额应在104万贯左右。事实上由于征收方式的混乱,唐朝朝廷所得应不会有如此之多。

上述名目属于唐朝的度支司的收入范围,各类收入的总数各年不同,但相差不多。度支司的收支情况略如下表:(单位为万贯)

建中元年建中三年元和初元和中开成初大中中

收入钱额1548.461738.481657.762055.391603.631477.24

支出钱额1496.391496.391496.391496.391496.391496.39

盈余钱额52.07242.09161.37559147.24-19.15

由此表可知,唐朝度支司的收支情况以元和中最为良好,收入增加非常明显,盈余达到500多万贯,这也是朝廷对藩镇征讨成功的有力保障。而其他时候,盈余非常有限,对上述目的的达成意义不大。

去除以上的收入支出,唐朝朝廷还有盐铁使掌握的部分利益。如江淮盐利、茶税、矿冶、铸钱以及其他数量很少的收入,虽然种类很多,但总体上都属于有固定钱额的收入形式。而其支出如下表。(单位为万贯)

支出项目数额

盐本87.452

漕庸120.4

官吏俸料32

供度支300

总计539.852

由此可知,与度支的情况差不多,盐铁收入总数不过七百万贯,以上支出还不包括供宫禁的支出,可见盈余极少。

以上的唐朝朝廷的收入种类与河朔三镇相似,列在一起讨论作为对比。但是作为中央政府,朝廷的支出更多,并不象河朔三镇一样仅以供军为主,而且以上的收入属于常额收入,变化不大,支出与其基本相抵,甚至入不敷出。下文的户部钱和内库收支则明显不同于以上的常额收入,既有不稳定性,又有一定的盈余。

户部钱收入。(单位为万贯)

时间除陌钱外官职田阙官俸税茶执刀军事钱京官职田户部产业总计

元和六年701040-501018.82.5160左右

元和九年87.51040-501018.82.5177.5

元和十五年87.51040-501018.82.545.6223

长庆元年2801081018.82.545.6376

户部钱的支出分为几个部分:

官俸。其种类有京官俸、京官加给、边穷地区官使俸料、员外官俸料,供京司公厩费用等。

和籴。由于京师以外粮食的供应状况不好,无法把两税中的斛斗全部运往京师,因此为了补充京师周围驻军的粮食供给,不得不在这一地区和籴粮食。户部定额和籴钱约费66万贯。

备水旱。备水旱的功能由于唐朝对地方的控制力削弱无法控制地方的常平义仓,而受到影响,但是水旱灾害出现时,朝廷还是有一定的赈济措施的。

供军。由于上文提到的度支供军钱物多有不足,朝廷不得不以户部钱补充,这种补充使得户部钱的支出有一定变化。但是这种职能多为户部斛斗执行,并不耗费户部的资金储备。

户部钱在贞元年间由于新税的开征而保持200万余额的规模,但是元和中由于主要收入来源的丧失,户部基本没有盈余,军费支出因而转入内库。长庆之后,户部钱又在新税的支撑下得到了盈余。但是,军费的增加使得户部钱的支出大增,也呈现出入不敷出的态势。

内库的收支。

从唐朝整体财政的角度,内库的收入中居于大宗的是各式各样的进奉。在两税法实行之后多为羡余进奉。地方的节镇在两税三分的分配制度下为了赢得朝廷的欢心,以留州、留使钱或从隐匿户口中得来的税钱以羡余的名目向中央进奉。这种进奉名目繁多,却又不算正常收入,数量巨大,却不在财政体系之内,仅供内库开支。

内库的开支状况也非常混乱,由于内库掌握在宦官的手中,因此受宦官的影响很大。从贞元二十一年起,内库移用补充度支、户部的钱物可统计者为钱绢6501.092万贯匹,银7172两,贞元二十一年至天钓元年约100年,则每年移用额可统计者65万贯匹,银72两,这种移用额仅占300余万贯内库进奉收入的1/4弱,也就是说内库有近3/4的收入用在横赏、滥赐、佞佛等消费上。除此之外,还有宦官的侵吞,也是无法统计。

由于笔者水平有限,对唐朝中央的财政没有全面而准确地认识,因此,在撰写这部分时,资料基本上来自李锦绣所作的《唐代财政史稿》,并引用了其中很多结论。

综上所述,唐朝中央的财政系统中,能为突发的战争提供支持的资源是很有限的,随时间的推移,盈余数量也在不断变化,从建中开始,度支司的盈余不断增加,至元和中达到最高点,之后则不断减少;户部钱的盈余数量也处于不断变化之中,但总体来说只有200万贯左右,甚至在一定时期内会入不敷出;只有内库在皇帝的掌握下不受政府其他杂支的影响,在皇帝有能力控制宦官的情况下,内库有300多万正常盈余,在德宗和宪宗在位期间,内库盈余更多;所有这些都证明了,唐朝中央的财政体制在德宗和宪宗两朝得到了很好的利用,朝廷的盈余增多,总数每年近千万,这为元和年间收服河朔三镇提供了最佳的财政保障。而其他皇帝则很明显没有做到这一点。

五 结论

安史之乱后,唐朝经过长期的战争,对国家的控制力受到了很大的削弱,为了恢复对河北道地区的统治,唐朝皇帝采取了比较和缓的措施安置投降的叛军将领。这些将领在名义上归属于中央,但在事实上则采取了各行其是的策略。对于本镇的税收和作为税收基础的户籍完全采取了独立于国家财政系统之外的方针。这一点唐朝的士人已经很多论述,在此不多赘述。藩镇兵马名义上是属于国家的“官健”,在隶属关系上有两重性,但是由于这些军队为世袭军户,居住地与驻扎地重合,呈现出本土化的趋势,因此这些官兵也形成了地域性的政治取向。这一特点为藩镇将领所利用,成为维持地方独立的社会基础。藩镇的统帅依靠军队的体制控制防区内的州县,使唐朝早期的文官地方政治体制转化成为延续直至五代、宋初的武官体制。这种体制维持了税收数额的稳定,排除了外界干涉本镇财政的可能,为镇将攫取了巨额的财富。这是河朔三镇及其他割据藩镇的统治体制的共同特征,也是维持其存在的基础。但是这一体制并非只有和谐的共生的因素,士兵和镇将在分割财政收入时也有矛盾,因此藩镇将领由于贪暴被士兵杀逐的事件时有发生。为了维持自己的地位,镇将都会拿出大部分的地方收入作为军费,收买士兵的忠诚。

唐朝中央对河朔三镇的军事行动或政治行动都基于其财政能否支撑对军队的赏赐上。为什么呢?因为唐朝对河朔三镇的征讨不可能全部依靠中央直辖的少量军队,每次战争都要征调大批藩镇军,这些军队战斗并不坚决,参战的主要目的只是为了朝廷的赏赐,而朝廷除内库和户部钱的节余之外,其他可利用的资源并不稳定,即使是以上两项,最多时也不过500万贯,朝廷很难承受战争的负担,开战之后不长时间就会出现“府藏空竭,势不能支”的局面,因此为了准备和进行一场战争,朝廷往往需要在财政上准备几十年,如宪宗时收服三镇,除了当时的军事形势有利外,还有赖于德宗年间即开始的财政准备。而穆宗时讨伐三镇战争的失败则正相反,因宪宗年间频繁用兵府库空虚,国家无力长期与叛军对峙,只能不了了之。

从藩镇的角度上看,河朔三镇的收入总数不过4470727贯,这只及中央每年900多万的两税收入的一半,但是其盈余总数在1020727贯到2340727贯之间,约占其收入的1/4――1/2,这样一大笔的盈余无论是赏赐兵将,还是进奉朝廷,都游刃有余,丝毫不成其为负担,即使是应付本文中没有涉及的幕府的开销也完全没有问题。

比较上文提到的河朔三镇和朝廷的财政状况,河朔三镇虽然辖区和可利用资源的总数远不及唐朝朝廷,但是其财政支出除供军外,再无其他的大宗消费。反观朝廷,无论官俸,宫廷支用,或是军费支出都使其疲于应付。河朔三镇在支出之外,无可辩驳的具有很大数量的盈余,这些盈余使得其在本镇范围内有足够的财力维持军队的忠诚和战斗力。这就使得河朔三镇在战争期间有足够的积蓄和朝廷长期对峙,最终拖垮唐朝脆弱的财政体系。

即使是在三镇归附中央之后,由于河朔三镇的赋税不上缴中央,而且朝廷的影响力在当地非常薄弱,当地军民已经习惯于当地的旧有秩序,当朝廷派遣的将官与他们的利益有冲突时,就会发生兵变,这就是张弘靖、李?濉⑻镄说热巳稳?镇节度使期间无力控制士兵的原因。朝廷为了维持其在河北道虚弱的统治,就不得不调用中央的财富,在其能够满足对河朔士兵的赏赐要求时,士兵对朝廷的忠心就如前文所提到的“……军中踊跃欢叫,向阙拜泣”一样。反之,则如卢龙镇,士兵杀将逐帅如同儿戏。

由此可知,唐朝后期河朔三镇的割据,对于财政状况极端窘迫的唐朝朝廷来说,几乎不可改变。也就是说唐朝根本没有经济能力收回,或是之后长期占有河朔三镇。从根本上讲,这是它混乱的财政状况注定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唐后期出现这种情况,中央财力不支是重要的一项,也是其中央集权能力不断减弱的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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