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当年的成份 -- 上古神兵
共:💬14 🌺23
复 您的回复我不反对
成份分家庭成份和本人成份,一般起作用的是前者。
定家庭成份的依据是土改前三年和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前三年家庭所属的经济地位。
之所以要定成份,是因为有钱阶级被剥夺经济以后,反抗的可能性较大。那么每个具体个人是不是真心拥护TG,家庭成份可以作为参考。
当时的政策是:“有成份论,不唯成份论,重在表现。”,家庭成份不好的人要求“进步”当然要经受更多的考验,实际执行是偏差越来越大。
这种成份论看起来不尊重人权,但在某种条件下有一定道理,现在不是有人要求返还当年被没收的土地吗?从当年得到利益的穷人角度看,这就叫反攻倒算,东欧也有这种现象。
实际上这种成份论不光在中国,其他国家甚至发达国家一样存在,只是嘴上不说而已。美国只有有点什么事,某几类人就会受到更多的怀疑。比如说反恐怖重点对象是阿拉伯人,反间谍重点是华裔。在英国一个普通工人的儿子想爬到高位也是很不容易的。
至于分成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的问题,当年只是为了解决城市人口粮食供应问题的权宜之计。五十年代农村人是可以随便进城定居的,从三年困难开始才严格起来。后来附加在户口上的东西越来越多,现在解决起来有些困难。前些年就看到过报道:公安部早就想统一户口,但其他有关部委不同意。到现在户口只起到小孩上学等作用,你住在哪里是没人管你的。如果这些附加在户口上的事不存在了,分不分城乡就一回事了。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4
😄哈哈,实话啊 1 小嘀咕 字85 2007-05-23 08:46:52
🙂反映社会的经济地位,是“家庭成分”这个栏目的宗旨。 茶园农工 字451 2007-05-22 08:08:19
🙂您的回复我不反对 1 上古神兵 字583 2007-05-22 18:02:30
🙂看来你对这个问题是一知半解。